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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第二技师学院采购管理制度
作者:保障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7-10-08 预览次数:4664
一、目的
为加强学院物资(实训物资或实训设备)及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操作规程,建立合格供应商网络,以满足全院师生正常的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各处、系,包括学生实训物资(设备)及教师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
三、采购及物资审批流程
1、需要物资的各系、处先填写采购申报单。
2、采购申报单提交给各系处由各系处系主任、处长审核审批,再由分管院长审批,后提交保障处进行采购工作。
四、物资采购流程
1、物品需求各系、处提供采购申报单,并完成必要审核和审批手续才能进行采购工作,申报单上必须注明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用途,没有型号规格的必须提供实样或网上链接进行采购,如上述事项有遗留或不明确的不予采购。
2、保障处凭已审核审批的采购申请单,并完成采购订单的核实工作,给供应商下达采购计划,同时保障处备份。
3、供应商送货到指定仓库,仓库及申请的相关老师经检验确认后入库,并要求申请老师填写领用单。(领用单分:易耗品跟耐用品,耐用品要求申请老师用完后归还仓库,并登记)
五、支付流程及审批
1、供应商凭学院仓管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到保障处对账,产生一份详细的对账明细清单(同时附送货单、入库单),采购、仓管人员核实确认签字签字,并把账清单报送到保障处主管处。
2、保障处主管对账清单进一步进行确认签字,并交与保障处分管院长处进行确认签字后交与财务审核,并保存。是固定资产的纳入固定资产栏由使用人保管,(各系固定资产金额为1500元、各处固定资产金额为1000元)。
六、供应商的管理
1、对于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目录”作为采购时询价议价和供货的参考。
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品,应找三家以上的供应商作比价,货比三家,采购性价比较高的物资。
3、根据供应商信誉状况、货源稳定性、售后服务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把供应商分类A、B、C等几类,并由此确定是否为长期发展或淘汰的供应商。
4、对于交货品质不符合质量标准,交货数量不足,延误交期,售后服务不良等情况的供应商,应采用末位淘汰法进行淘汰,并另行开发新的供应商。 本制度从2017年10月1日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