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后勤装备处 > 信息中心


关于印发宁波市教育局2014年工作要点和2013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作者:保障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4-02-20   预览次数:6818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各在甬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宁波市教育局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校实际,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总结》一并印发。

宁波市教育局
2014年2月12日

宁波市教育局2014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入实施教育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动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突破,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全面实施协同创新战略,全力服务经济社会转型提升,加速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努力让全市人民享受更优质更公平的教育。

    二、主要目标

    1.学前三年幼儿纯入园率保持在99.2%以上,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6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保持在98.5%以上。全市所有县(市)区均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深化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建设,三分之一的普通高中成为省级特色示范高中。

    2.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保持在14.8万人左右,本专科在校生比为62:38左右,在甬研究生达到7500人,在甬高校科研经费总量达5亿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

    3.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工作,建好16所国家和省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10个优秀教学团队、30门精品课程和3个高标准实训基地。

    4.小学、初中教师高一级学历比例分别达到96%和9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上自主选学人均不少于72学时,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88%以上,引进中小学高层次人才10名。

    5.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本建成“校企通”平台和现代服务业平台,完成校企对接会10场以上。提升在甬外来务工人员综合素质,完成企业职工培训20万人次,新型农民培训10万人次,成人中高等学历教育10000名,扫除文盲38900人。

    6.创建30所标准化学校,全市省定义务段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78%。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基础设施完善改造提升工程,A、B等级达标率达到66%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1.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以“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学校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做好学校章程核准工作,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出台规范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文件,启动现代学校制度框架下家长委员会建设。深化教师全员聘任制并探索退出机制,推进全员聘任制度,优化教师绩效管理,积极探索教师人事代理途径,为形成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制度奠定基础。深入推进国家和省市教育体制改革项目,全面做好教育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落实工作。

    2.积极探索教育管办评分离制度。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创新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社会第三方参与作用。推进教育评估社会化,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机制。依托社会审计机构,推进教育审计社会化。继续与中国社科院、长城战略研究所、麦可思公司深化合作,推进教育咨询社会化。制定出台重大教育公共政策前,认真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等社会意见。

    3.推进产教协同创新改革。促进教育和产业协同创新,加快教育和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和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建设。围绕地方产业技术升级,引进地方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研究所和实验室,培养地方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鼓励高校、职校与区域产业集群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健全高职教育与县(市)区共建体制、行业指导高职教育办学体制,深化地方政府促进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推广高职综合改革创新实践案例。

    4.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校的实施意见》,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生存与发展的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民办教育领域,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完善鼓励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政策,研究出台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相关意见,探索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办学准入机制,推进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启动民办教育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我市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5.改革招生和评价制度。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科学设置科目分值、考试内容和考试难度,优化志愿填报、录取途径和资源配置,把不同潜质的学生优化配置到最适合其发展的高中段学校。探索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育机制,改革学校特色项目招生,深化普职融通招生改革试点,完善优质示范高中保送推荐办法。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避免命制死记硬背的试题,增加一定比例的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类试题,引入一定量的科学实验类试题,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考查。全面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修订和完善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学生形成性评价和学校发展性评估制度,切实转变育人模式,推动学校特色形成,促进学生多元发展。

    6.深化教育开放与交流合作。深入推进部市共建教育国际合作和交流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政策和项目资源整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宁波中英时尚学院、中德汽车学院等一批重要机构和项目落地。积极探索中外办学新机制,加强双向留学、双向合作办学,推进高水平、特色化中外合作办学。深化港澳台合作,丰富教育合作内容,创新教育合作模式,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学校管理等领域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合作。继续实施宁波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计划,启动中东欧国家留学生奖学金计划,深化“千校结好”活动,建设一批有特色的中外文化交流示范学校。启动建设中国(宁波)文化传播基地(阳明学堂),建立宁波教师海外培训基地。举办中东欧、中美、甬港、甬台等教育交流会,承办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年会,举办宁波国际大学生节和千名海外学生暑假宁波行活动。深入推进宁波市与中国社科院等国内大院、大所、名校的战略合作。

    (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1.全面推进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以“中国梦”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加紧筹建市级综合实践基地,构建中小学生实践教育资源体系、运行方式与管理机制,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推进中小学德育重点改革项目,继续推进标准化心理咨询室建设,启动首批心理健康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班主任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创新,试点探索班主任职级制,完善班主任培养培训体系,打通班主任专业化发展通道,探索学生管理组织创新。做好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评工作。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

    2.强化高校思政工作。扎实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体系、实践教育体系、文化育人体系及宣传思想队伍和阵地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开展高校思政理论精品课程建设,推出一批思政课程核心团队,组织第二批校园文化品牌评选。充分发挥高校思政研究中心、辅导员培训基地、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中心等平台的作用,加强专题工作研讨与重大课题研究。

    3.扎实开展艺术体育教育。推进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新体育中考方案,科学开展学生体质与艺术素养监测工作。建立以生源初中和生源小学为单位的学生体质监测公告制度,建立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深入实施省“十二五”教育试点项目“中小学生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进一步落实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要求,推动体育艺术“2+1”项目深入开展,促进学校体育艺术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全面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三)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1.积极推进中小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百川计划”、“甬江学者计划”,进一步加快人才体制创新,多途径引进人才,促进师资队伍来源国际化和多元化,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立足本地,充分发挥名特优骨干教师作用,评选500名左右市教坛新秀,评审60名左右名师、专业首席教师,开展新一批省特级教师推荐工作,完善名特优骨干教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发挥名特优骨干教师辐射和引领作用,巩固完善全市教育系统“以才引才,以才育才”的人才集聚和裂变局面。进一步打通职业学校从行业企业引进优秀技能人才的绿色通道。

    2.全面推进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曙光工程”,以县、校为主,实施青年教师岗位成长计划、师资交流计划、学历提升计划、职业道德修养与心理健康促进计划、中职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实践计划,开展“曙光工程”中期检查,提高培养实效。积极探索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卓越工程”培养模式与途径,有序推进特级教师带徒计划、“影子教师”计划、中外合作学科专业博士培养计划、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创新素养教师培养及其他国内高端培训计划等,推动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员对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的引领作用。

    3.强化校长、干部队伍建设。出台《直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提升理论培训实效,强化实践指导效能,严格监督检查效力。立足队伍建设实际,加大普职交流任职力度,做好校级领导班子配备和调整工作,协助省、市委组织部做好相关在甬高校校级班子配备工作。强化校(园)长岗位培训,推进名校长工程,建立名校长工作站,开展直属学校后备干部培训和异地名校挂职锻炼,举办第二期骨干幼儿园园长培训班,提升农村幼儿园园长素质能力。加强市级干训平台建设和深化应用,拓展全员培训模式和渠道。

    (四)积极推进教育公益普惠

    1.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启动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力争实现93%以上乡镇(街道)均至少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继续扩大优质资源,完成新一轮新(改、扩)建80所幼儿园项目,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面力争达到90%。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检和奖补机制,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开展农村普惠性幼儿园装备扶持行动,改善农村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条件。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启动实施《初中教育整体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城乡教育一体化,推进学区化办学,促进初中教育质量整体提升。规范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坚持校内均衡编班,修订完善《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巩固阳光招生成果。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公报制度,所有县(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全市省定义务段标准化学校创建率达到78%。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启动实施《宁波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推进随班就读。做好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

    3.推动终身教育体系发展。推进《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做好市民终身学习公共平台二期开发,完善“宁波终身学习网”建设,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强化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社区教育组织网络,形成较为健全的终身学习平台管理制度与运行体系。扩大人人通网络空中课堂,免费提供“公益家教”,新增10万个网络空间教育资源,丰富空间内教育资源。深化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不断满足市民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职前和在岗培训,办好农村成校、宁波社区大学老年教育中心,抓好外来务工人员、农民、退役士兵、残疾人等人群的教育培训工作,年内完成扫盲计划38900人以上。

    (五)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

    1.打造多样化的普通高中。以中考改革为龙头,建立特长生升学和学校特色项目建设互动机制,优化中考分值权重,引导学生对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关注。加快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计划,启动普通高中特色创新项目的申报、立项,做好“2.5+0.5+3”模式试点工作,打造市级拔尖创新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推进市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学校的发展,发挥市级课改学科基地作用,开发精品选修课程,提升学科教学质量。稳妥做好内地民族班高中教育工作。

    2.积极构建现代职教体系。以改革、创新促发展、求突破,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工作,优化学校布局与专业结构,办好每一所中职学校,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职学校和骨干专业,启动校企合作示范项目、职普融通推进项目、中高职衔接示范项目、现代学徒制推进项目、国际化重点发展项目、农科教结合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试点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试点学校、实习实训基地标准建设、优秀教育教学团队建设、发展水平第三方评价机制建设、集团化成人教育培训平台建设,树立系统培养观念,优化“学-训-赛”互促体系,强化技术技能培养,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有效提升中职教育质量。

    3.实施宁波市高校重点学科和专业提升计划。开展市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第四批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引导高校做好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工作,提升市高校学科专业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推动高校特色发展。推进智慧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继续开设智慧产业人才培养基地核心引导课程,推进优秀课程网络化,落实核心引导课程考核工作。强化学生实训工作,推进工程中心和研发基地项目建设。

    (六)持续提升教育服务能力

    1.全面启动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协同创新战略 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的若干意见》,加快建设杭州湾新区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核心试验区和南高教园区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完成协同创新试验区规划和设计,细化鄞州区科技信息孵化园B栋运行管理管理方案。推进市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制发《宁波市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认定条件、评估办法和资助政策,遴选若干个市级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协同创新体制机制。

    2.深化完善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和现代服务业公共职业培训平台。深化校企合作,推进校企通平台和现代服务业平台建设,发挥校企合作促进会的服务职能,组建实体化运行的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体制改革,全面体现平台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的重要作用,为企业人才需求和学生实习就业提供服务。加强与教育部对接,在教育部规划司、职成司等指导下,将宁波校企通打造成为全国性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高校发明专利权、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规模和效益有突破式发展。配合做好2014“宁波人才科技周”活动,主办“大学校长与企业家论坛”、第四届“百校千企”人才培养对接洽谈会活动,为宁波企业、高校搭建校企合作、协同创新交流平台。

    3.推进“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建成宁波市智慧教育云平台与宁波市智慧教育门户网站,依托云平台建成宁波市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现有各种应用系统,实现共享和系统兼容。进一步完善与推广宁波市“人人通”网络平台、宁波市终身学习平台、宁波市数字化学习平台等三大平台,提高智慧教育对宁波市民全员、全程、全域的服务能力。

    (七)扎实强化教育保障能力

    1.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和项目推进力度。强化对直属学校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力度,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规范经费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积极推进宁波大学双桥村拆迁安置、宁波工程学院新校区二期二阶段建设,正式启动第二技师学院分校、东部新城高中、高新区万里学校、宁波TAFE学院、甬江职高新校区等项目建设,建成市特教中心、宁波教育博物馆,完成经贸学校宿舍楼维修、四中塑胶球场翻修、宁外学生公寓维修、效实中学生活楼改造等项目,实施16个《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中的教育项目。做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

    2.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宁波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强化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紧紧围绕保障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提升监督检查实效。广泛开展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使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落到实处。强化教育行风治理,推进教育阳光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宁波市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全市教育系统财政性企业职工培训经费进行审计调查。

    3.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构建“等级平安校园”建设长效机制,开展直属学校、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大校园“三防”建设力度,加大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不断完善校园安防体系建设。组织做好“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深化落实《宁波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做好宁波市学生伤害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试行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伤害纠纷调解委员会各项职能。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消防安全星级学校”创建工作。

    (八)有效破解教育热点难题

    1.切实减轻中小学义务段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着眼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进减负工作。督查落实义务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要求。重点落实“减负”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分年段控制作业总量,在小学一年级全面推行“零起点上课,按进度评估”,逐步在有条件的城区小学低段推广上学时间弹性制。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市、县两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

    2.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行师德师风问题查摆等十项制度。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加大对师德典型模范人物和事迹的宣传,努力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师德高尚、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3.全面提高学生餐饮质量。根据A、B级食堂评定标准要求,全程参与监督全市中小学及食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年内计划投资1.9亿元,完成规划项目265个,确保年底全市66%以上的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基础设施符合A、B等级要求。狠抓食品源头,实施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定点采购制度,制订并推广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营养菜谱,确保学生餐安全、营养、价廉。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园直饮水工程,进一步提升学生在校期间饮用水质量。

    4.稳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建设,提高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及升学的相关政策。规范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研指导、年检年审和绩效评估,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九)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1.全面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构建以市教育局新闻宣传中心为核心,市、县、校整体联动的新闻宣传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展教育宣传阵地,加强《中国教育报》宁波记者站、《东南商报教育周刊》、宁波教育官方微博等宣传阵地建设,开通宁波教育官方微信,创新教育宣传内容和形式,拍摄宁波教育形象宣传片。结合建国65周年、庆祝第30个教师节等契机,进一步扩大教育系统先进典型人物及年度重大改革创新项目宣传。加强网络舆情监控与管理,建立重点网络舆情日报告制度。建好教育系统新闻发言人、网评员等队伍,提高宣传工作专业化水平。

    2.进一步加强督政督学工作。科学实施对县(市)区政府2014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导县(市)区做好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初评和第二批申报工作,配合做好第二批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工作。做好第二批省特色示范高中申报和评估工作,重点做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督导评估,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总结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

    3.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组织开展第17届全国推普周宣传活动,加强对宁海、象山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指导和督查,推进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做好第五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推荐工作,联合新闻媒体组织汉字大赛,加强汉字书写规范教育。

    4.强化群团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教育工会、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建设,健全服务教职员工和机关干部长效机制。深化落实教代会制度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提升,开展“三育人”活动,举办全市第九届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评选推荐宁波市“首席工人”和“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人物。做好新一轮直属基层工会事业编制教职工患重特大病互助保障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困难教职工的生活。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培育和创新发展,加强女教职工和女工干部的学习培训。加快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做好办文、办会、节能减排、档案、“两会”建议提案办理、信息、保密、党派群团和老干部等项工作。

宁波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宁波教育系统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深入实施教育中长期和“十二五”发展规划,启动实施《教育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政策突破和项目引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教育质量整体水平,着力破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加快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协调发展。年内,市教育局被省教育厅评为“2013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2-2013年度市级文明机关”、“2013年市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推荐为“浙江省2004-2013省级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获第三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奖、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卓越贡献奖、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最佳组织奖、浙江省幼儿园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优胜团体奖、浙江省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等奖项。

    一、明确目标,强化政策突破和项目引领

    1.扎实推进十大公共政策和十项重点工程项目。正式启动实施《教育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和定期督查通报制,通过政策创新和项目驱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着力推进一批教育重点工程和重大基建项目,取得了新突破。高等教育协同创新计划、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卓越工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等重要政策实施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终身学习平台、空中课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平台、现代服务业公共职业培训服务平台等系列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成投入使用;宁波大学双桥村地块拆迁安置项目、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一期工程、市特殊教育中心建设、宁波教育博物馆等项目稳步推进。

    2.全面开展部市共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制订试验区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部、省、市、校四级联动机制,确定2013年十大改革试点项目,组织召开了多次试验区项目推进会,宁波国际联合研究生院、“国民教育过渡班”等改革试点项目有序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层级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成功举办了中美区域教育合作交流会、宁波 "奥克兰教育合作交流会、欧洲宁波教育周、甬港教育合作研讨会以及宁波 "台北教育合作交流会,签订各类教育合作协议38项。实施宁波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计划,在甬高校留学生规模达到2500人。“千校结好”行动计划进展顺利,全市新增中小学姐妹学校78对,赴国(境)外交流师生数达1533人,同比增长40%。

    3.启动实施高等教育协同创新计划。推动《关于实施协同创新战略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我市高等教育新一轮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推动全市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工作朝平台化、特色化、制度化建设深入发展,成功获批国家级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区域协同、产业协同取得新进展,与鄞州区政府合作共建南高教园区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稳步推进北高教集聚区新材料科技城建设。省、市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阶段性成果凸显,宁波大学“浙江海洋高效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获批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制订《宁波市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宁波大学“浙江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协同创新中心”、“浙江非线性海气系统协同创新中心”、宁波工程学院“城市智慧交通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市级协同创新中心建成运行。

    二、深化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1.启动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召开全市学校章程制订培训会,依法制订和完善学校章程,健全现代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等制度。

    2.深化招生评价制度改革。推进特色项目、保送推荐、学业水平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在2013年中考命题中,适度增加了部分学科PISA类和科学实验类试题的权重,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考查,体现一定的选拔功能。微调中考科目,分类控制好考试难度,规范保送测试工作,保送推荐生录取率不低于70%,省级公办示范普高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不低于招生总额的50%。稳步推进体育中考改革,出台《2014届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体育中考总分和占中考总分比例进一步提高,改进测试方法,发挥体育中考的引导作用。

    3.实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校的实施意见》,全市全日制民办学校生均教育事业费的补助标准,从原来按同类公办学校上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的全市平均标准给予1/4的财政补助提高到1/3。组织开展民办学校的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与补助标准直接挂钩。严格执行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等制度,开展民办教育及民办培训机构调研,启动实施民办教育信息化工程。

    4.深化高职综合改革。制发《关于促进高等职业院校与地方共建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向县(市)区和基层延伸。联合市人社局等7部门制发《关于加强行业指导办学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体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办学体制和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作用。先后建立卫生、健康服务、旅游等行业指导委员会和宁波市家政与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联盟。制发《关于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联合培养高素质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的制度建设。

    三、夯实基础,提升教育质量水平

    1.提高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深入开展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将理论创新、改革成就、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等分类主题纳入高校党课团课和校园文化建设。成立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实施辅导员三年行动素质提升计划,开展首期高校骨干辅导员培训,成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搭建全市高校思政研究交流平台,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及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推进学生社区(公寓)思想政治教育,拓展社区学生工作领域,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与有效性。组织开展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推出“蔚蓝梦想 "快乐假期”暑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推广普惠性素质教育,引导学生走进社会,体验民情。会同九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宁波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出首批社会实践大课堂资源单位,启动实施12项中小学德育重点改革项目,制发《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标准化心理咨询室评估,全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率达到100%。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相关工作。举办第三届宁波市班主任和德育导师基本功大赛和首期家长学校师资培训班,组队参加省及长三角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取得优秀成绩。全面实施中职德育机制创新工程、队伍建设工程、主题推进工程、服务提升工程、路径建设工程等五大工程,整合学校、家庭、企业、社区等多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升中职学校德育实效。

    2.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课堂教学和课程改革,推广“学为中心,能力为重”的课堂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多元发展。召开宁波市普通高中课改推进工作会议,深化选修课程的开发和实施,启动第3届市级精品选修课程评比活动,64门课程评为省精品课程,位列全省首位。实施课程超市,推出40余个专题供学校选择,明确15所学校为宁波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基地。深化拔尖创新后备人才招生方式、培养机制、课程设置等各项改革,确立效实中学等8所学校为宁波市创新素养培养实验基地。制定实施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启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建设“12341”特色项目,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全市成功申报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19所,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23所。

    3.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评选出41个市级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在甬高校层次水平持续提升,宁波大红鹰学院进入教育部35所“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学校”行列,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在2013年全国独立学院排名榜中位居第一,浙江万里学院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首次开展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积极推进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转型,稳妥推进宁波大红鹰教育集团投资主体调整工作。宁波工程学院与同济大学、德国布伦瑞克工业大学、埃斯林根应用科技大学等合作办学,共建杭州湾汽车学院,招收首届510名学生。宁波大学入选教育部评选的“2012-2013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4.做精做强职业教育。加强中职学校布局与专业结构调整指导工作,中职学校主体专业达137个,占总招生人数的66.4%,主体专业集中效应进一步凸显。新设专业12个,停止招生专业16个,专业名称全部达到教育部专业目录名称规范要求,所设专业与区域产业实现了100%的对接度。指导做好国家、省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省市专业项目建设工作。围绕中、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的有机衔接,促进中职和高职教育协调发展。“3+2”和“五年一贯制”培养规模持续扩大,2013年总计划人数近4000人。强化职普就学渠道的横向贯通,出台《宁波市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在李惠利中学、宁波四中、宁波甬江职高、宁波经贸学校等4校率先开展职普融通班级试点工作。继续完善“学-赛-训”技能教育互促体系,参加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获得32个一等奖、43个二等奖、24个三等奖,金牌数创历史新高,位居全国第二。首次承办全国技能大赛分赛区项目取得圆满成功。

    四、支撑转型,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1.高校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增强。推动宁波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签署第二轮战略合作协议,在共建优特学科、共建国家级研究基地、高层次人才交流互访、紧缺人才培养、共建研究机构等方面开展紧密深入的合作。继续深化宁波市数字图书馆项目建设,全年文献传递176万余篇,文献下载1500余万篇,服务企事业单位200多家,培训5000余人次,评选出121门高校网络建设课程。完成宁波智慧产业人才基地第五、六批142门课程的审核立项工作。宁波文化百科大讲堂迄今累计举办讲座512场,受众逾10万人次,成为深受宁波社会各界欢迎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2.校企合作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和效能化建设,全面运行职业教育“校企通”,全市72所院校加入服务平台,6100家企业发布供求信息,成功举办校企通网上招聘会、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招聘会和校企通大讲堂等活动。现代服务业公共职业培训平台正式启动,先后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宁波市金融办等机构联合主办系列培训活动。牵头成立中国职教学会城市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与计划单列市职成教合作联盟。

    3.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人人通“空中课堂”、宁波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宁波数字化学习平台陆续上线,初步形成了覆盖义务段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市民教育和老年教育的终身教育学习网络。宁波终身学习网收入了1.8万多节精品课程,数字化学习平台收录了12万集学术视频、500余个专业体系的1.5万余门课程,“空中课堂”开展网络教学直播,平台访问量逾200万人次。开展《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组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成为“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首批成员。推进城乡社区教育持续发展,推进企业职工培训、农民教育培训、扫盲教育等工作。

    五、紧贴民生,促进教育公平普惠

    1.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扎实推进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项目,督促落实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终期督查、学前教育发展先进县(市)区和示范乡镇(街道)评比。出台《宁波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质同价。探索实施宁波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38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达到53%以上。年内下达中央学前教育财政专项资金1.07亿元、市级学前教育财政专项资金5000万元。全市完成新(改、扩)建幼儿园88所,其中新建乡镇公办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30所。新增省一级幼儿园13所,省二级幼儿园31所,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达到88%以上,全市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持证率提升至88%,19个乡镇(街道)被评为第二批宁波市学前教育示范乡镇(街道)。

    2.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统筹协调城乡教育发展,推动各地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状各项内容,海曙区等7个区(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省定义务教育段标准化学校达标率为72.8%。强化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通报制度,广泛开展田径、篮球、合唱等学生体育艺术活动,大力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活动群体化、常态化,市教育局获得省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

    3.加大特殊群体的扶持力度。保障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子女教育,共下达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补助中央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经费2.16亿余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校舍改造和维护、购置教学设备、教师多媒体设备配置等方面,改善其办学条件。起草完成《宁波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特殊教育水平和质量。推进随班就读和资源教室建设,全市初步建成40多个资源教室,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5%。

    六、加大投入,增强教育保障能力

    1.提高经费保障力度和使用绩效。教育投入稳步增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进一步提高,2013年市本级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2640元/生、聋哑学校提高到7920元/生。中职学校工医科提高至5920元/生、文理科4160元/生。本科院校生均达12000元/生,高职为10000元/生。制定出台《宁波市教育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理顺财务管理体制,重抓财务收支管理,加大“三公”经费监管力度,实现“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公开。开展对县(市)区和市属高校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财务检查。全市范围内开展财务制度专题培训。

    2. 推进“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编制《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三年改造规划(2013-2015年)》,全年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累计完工318个,完成投资1.4亿元。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率、管理配备率、管理制度健全率、应急预案建立率均达到100%。参与大宗商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食堂占全市学校总数比例达62%;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学校比例达98.63%,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99.63%。

    3.建立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建立起“助、奖、补、减、帮、勤”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的帮困助学政策全覆盖。全年享受帮困助学政策学生达 90.6万人次,受助金额累计8亿余元。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覆盖面扩至全市所有中职学校在校学生。

    七、提质培优,提高队伍层次水平

    1.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3名局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做好机关干部的竞聘上岗和处长交流工作,竞争选拔正处长2名、正处调1名、副处长5名、副处调1名。做好直属学校(单位)的干部调配工作,提拔29位,转任重要岗位6人,校际交流轮岗24人。选拔产生直属学校(单位)正校级后备干部20名,副校级后备干部40名。推荐产生市管党外后备干部42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领导班子配备工作。做好第七批援疆干部返甬工作,推荐选拔第八批援疆党政干部1名,专业技术人员20名。组织开展机关处长集中学习十八大精神,完善机关、直属学校(单位)双向挂职交流制度,选派2名机关干部到学校挂职、2位学校干部到机关挂职,

    2.有效提升校(园)长的领导力。完善“五段三分双导”校(园)长培训体系,全年全市共开设各级各类培训项目106个,培训班级119个,培训校(园)长7014人次,参训率达99.21%,累计完成33.5万培训学时。充分发挥名校(园)长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打造名校长工程,组织开展宁波市第五批名校(园)长评选,27位校(园)长被评为名校(园)长。

    3.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出台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各级各类学校绩效工资稳步实施,岗位聘任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平稳过渡,全年共3876人获得教师资格。“名师工程”再出新成果,16位市名师、省特级教师获得浙江省首批中小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占全省的1/2强,新增114名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25名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青年教师培养全力推进,全市3万余名35周岁以下的教师参加了青年教师培养“曙光工程”,473名“卓越工程”培养对象经选拔产生并全面参与五大培养计划。骨干和全员培训有序开展,共有6147名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均完成培训106学时。发挥名特优骨干教师的引领辐射作用,组织名特优骨干教师为学生开展系列讲座和在线课程。开展学校师德主题教育活动,评选出20名宁波市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

    4.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教育局机关、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派出7个督导组指导直属学校(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覆盖党员干部1970人。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总载体,认真组织开展“三正一纠”、“教育惠民”、“优化软环境”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四个专项行动。通过认真落实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以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进一步打牢了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集中研究推进解决减轻中小学义务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了贯彻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为转变作风、凝聚力量、提振精气神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八、协同推进,切实维护和谐稳定

    1.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强化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安全教育制度、信息上报制度以及校园安全管理综合治理机制。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学校安全保卫体系,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2048所学校幼儿园开展检查,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555处,整改安全隐患数1861处,列入计划整改安全隐患数680处。开展“学生安全教师家访活动”,27646名教师走访了35.6万名学生。加强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抗击“菲特”台风和灾后复建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校园暴力入侵、交通、火灾、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等事故,市教育局被市政府评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做好学校卫生工作,获得省红十字人道促进奖先进集体、市慢性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2.强化教育宣传工作。成立市教育局新闻宣传中心,大力宣传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开展“甬城最美教师”和“感动高校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集中推出了刘佳芬、龚金川、俞毅等一批教育系统先进典型人物,其中“逐梦品质职教——俞毅同志先进事迹”专题报道受到市领导的多次批示和各级媒体的高度关注,开启了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核心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力宣传我市公益普惠学前教育政策、职普融通教育、职业教育校企通平台、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等教育协同创新等宁波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我局全年在新华社、《光明日报》等中央、省市级媒体发稿件500余篇,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0余场,组织新闻媒体集体采访活动40余次。积极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官方微博建设,目前,所有在甬高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已建立了官方微博,粉丝量超过50万。构建网络舆情实时监控机制,畅通与网民对话通道,全年我局共回应网民咨询、投诉800多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3.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责任状,落实分解任务。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倡导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会员卡清退切实做到“零持有、零报告”。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廉政专题报告、集体廉政谈话,设立“宁波教育纪检网”,组建教育纪检监察信息员队伍并开展业务培训,举办了一期纪检干部廉政专题培训班。在全系统开展“读廉文,讲廉事,唱廉歌”活动,举办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廉政文化作品比赛,编印了《我的中国梦——宁波市中小学教师优秀廉政征文选编》。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务、政务、校务三公开,组织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推进教育“阳光收费”工程。会同市监察局、科技局、财政局制发了《宁波市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制定了《宁波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完成对9个学校(单位)、4个协会的审计,开展对20个高校重点专业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联合市纪委开展对在甬高校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整改的回头看检查。加强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助做好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4.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和自评工作,11个县(市)区全部由政府发文通过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方案。海曙等6个区(市)申报了省首批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开展第二批宁波市学前教育示范乡镇(街道)评估,完成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估、中等职业学校等级评估、直属学校2012学年发展性评价等工作。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至年底全市已有735所学校纳入督学责任区管理,实行挂牌督导,占学校总数的97.5%。完成市第五届督学聘任工作,举办督学高级研修班。制发《2012年度宁波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2年宁波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公报》。

    5.全面加强了群团建设。推进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大力推进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工作,受到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工作部的高度肯定。评选和表彰宁波市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举办第五届教职工运动会,组织开展了教育系统“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爱心款 95万余元。开展“送温暖”、“五必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和“悦读人生,圆梦中国”读书节等主题活动,建立市教育系统“单身青年教师交友驿站”,举办“知识女性、精彩人生”系列报告会等活动。

    6.进一步丰富了机关建设工作。做好民主评议机关工作,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开展特色化机关文体活动。有序做好统战、会务接待、老干部服务、信访、督查督办、两会提案建议办理、档案、政务信息报送、保密、办公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完成机关办公大楼搬迁工作,做好固定资产采购、报废、调拨、报损以及档案清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