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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作者:合作交流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21-11-09   预览次数:1240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税务局,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协商,制定《浙江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现印发你们,请加强协同配合,结合实际推进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经信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1年10月29日


浙江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结合《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职业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服务国家和浙江省重大战略,把职业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创新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类型教育定位,推进产教融合,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以质图强。通过三年左右努力,全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支持职业教育的新格局,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职业教育“三个高地”(质量高地、创新高地和融合高地)建设成效彰显,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加快构建技能社会,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为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和努力成为全面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优质技术技能人才资源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引导职业学校全面统筹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增强爱党爱国意识,听党话、跟党走。改革高职思政课教师考核办法,将政治素质作为教师考核第一标准。引导专业课教师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将思政教育全面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加强中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开展班主任能力大赛。高职院校要落实按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配备专职思政课教师,中职学校要加大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力度。实施职业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党务干部、德育管理人员、专职思政课教师培训。鼓励从企业中聘请劳动模范、技术能手、大国工匠、道德楷模担任兼职德育导师。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指标全面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质量评价、人才项目评审、教学科研成果评估等。对照全国行动计划确定项目任务,到2023年,培育30所省级“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培育遴选50个名班主任工作室,遴选30个德育特色案例,并积极参与国家级相应项目申报遴选。
  2.探索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双向强化新路径。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中职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和高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开足开齐开好必修课程,按照规定选用国家统编教材。加强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建设,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做好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将劳动教育纳入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统筹勤工俭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环节系统开展劳动教育。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行为习惯培养,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遵循职业学校学生认知规律,开发遴选学生喜闻乐见的课程资源,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思政课程。到2023年,重点培训500名左右党务和德育骨干管理人员、思政课专任教师,遴选10个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50个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500个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500个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二)实施“质量高地”工程,健全现代职教体系
  3.构建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体系。落实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要求,进一步畅通“中等职业教育—职业专科教育—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人才成长通道,加快完善学段衔接、技能递进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强化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设区市统筹中职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中职学校和专业布局。持续改进中职办学条件,到2023年,全省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到2023年,建设好50所高水平中职学校和150个高水平专业,6所一流技师院校和30个高水平专业群。巩固专科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扎实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加强绩效考核与评价,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支持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开展专业认证。推进专科高职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好15所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和30个高水平专业群。深化并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或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4.构建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融通服务体系。落实职业学校并举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的法定职责。支持职业学校承担更多培训任务,积极落实全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职业院校承担社会培训规模和全日制学历教育比例达到1.2:1以上,优质职业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服务学生成长和高质量就业。引导职业学校和龙头企业联合建设25个左右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支持学校按照相关规则研制具体的学习成果转换办法,按程序受理学分兑换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免修部分课程或模块。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农业技术推广站等机构,面向“三农”提供全产业链技术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实施“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对应国家“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学校面向社会群体开展多形式的继续教育,遴选100个左右继续教育(社会培训)基地(对应国家“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100门继续教育(社会培训)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对应国家“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在老年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卫生护理、文化艺术等领域,培育100个继续教育(社会培训)基地、100所老年教育优质校(对应国家“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大学示范校”)。
  5.提升职业教育治理能力。推进职业教育标准建设,形成基于国家标准的浙江特色职业教育标准体系。省人力社保厅组建职业技能标准开发指导委员会,对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研究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组织开发一批与职业技能标准相对接、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支持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职业院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专业教学标准,科学制订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质量监管评价机制。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则制度体系,指导职业学校不断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深入推进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学校质量保证主体作用。巩固质量年报发布制度,完善职业教育督导体系。
  6.提升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培养国际产能合作急需人才。加强职业院校与(国)境外中资企业合作,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配合企业到国(境)外办学,培育建设一批“鲁班工坊”“丝路学院”等境外办学机构。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选派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访学。鼓励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机构来华合作办学,促进国际经验的本土化、再创新。探索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走出去”举办学历教育。鼓励职业院校招收“一带一路”国家优秀留学生,积极承接“一带一路”国家各类人才培养培训项目,支持建设一批“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提升国际影响力。
  (三)实施“创新高地”工程,完善办学体制机制改革
  7.推进主体多元的办学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参与办学的新格局转变。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发挥示范龙头作用,依法举办高质量职业院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紧密型产业学院,开展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行业企业、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以资本、技术、管理、设备或其他要素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推动落实针对国家和省产教融合型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推动行业制定有效措施和手段,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推进温台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激发企业职业教育新动能,实现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
  8.推进优势互补的协调发展机制改革。推进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推进全省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建立部门定期协商工作机制,共同谋划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研究推进资源共享共建。努力将技工院校发展纳入当地职业教育发展统一规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照国家高校设置程序和条件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增挂技师学院,大力推动高职院校学生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申报高级工。
  9.推进动态调整的专业建设机制改革。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定期发布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报告,引导职业院校主动对接产业行业发展新趋势,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淘汰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重复率较高、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形成有衔接、有层次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推动成立由政府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参与的行业指导委员会,加强对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的指导。主动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要求,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及时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优化全省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布局,统筹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加强设区市对中职学校和专业设置调整的统筹力度,形成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的新格局。落实市县人民政府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集中资源办强学校主干专业,做特做精每一所中职学校。
  10.推进多元分类的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职招生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深入推进分类招生改革,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统一高考招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改革,拓宽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之间的升学通道。推动各地将技工学校纳入中职教育统一招生平台。鼓励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报考中高职学校,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11.加快职业教育数字化改革。建立由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研究院所、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产教供需双向对接机制。探索建立产业人才数据平台,发布产业人才需求报告,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支持相关行业建立产教供需平台,动态发布全省技能性职业岗位供需数据,提供相应服务。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推动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大幅提高决策和管理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控能力。遴选100所左右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遴选25个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面向公共基础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技能)课,分级建设300门左右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
  (四)实施“融合高地”工程,深化校企协同育人
  12.打造“知行合一、工学结合”的融合型育人模式。加强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将产教融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教学新模式。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借鉴“双元制”模式,全面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根据国家部署,积极稳妥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注重吸收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校企合作开发专业课教材。健全教材的分类审核、抽查和退出制度。到2023年,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全部使用新近更新的教材。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研制发布程序,建立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公开制度。推动职业学校“课堂革命”,适应生源多样化特点,将课程教学改革推向纵深。遴选100个左右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加强实践性教学,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建立健全国家、省、校三级教学能力比赛机制。
  13.打造双师互聘师资队伍。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支持职业院校教师积极参与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支持高水平工科院校分专业领域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构建“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发挥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建设一批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改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破除“五唯”倾向,将企业生产项目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标准。完善职业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探索现代产业导师特聘计划,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聘岗位,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改革完善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政策。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职业学校承担培训任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对承担任务较重的职业学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专业教师可按国家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建立健全“固定岗+流动岗”岗位聘任制度,鼓励职业院校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社会能工巧匠等兼职任教,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聘任为产业教授,鼓励地方和高校结合实际制定产业教授队伍管理办法。到2025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中职达到89%、高职达到80%,建设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100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
  14.打造“校企共建、开放共享”的融合型实训基地。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功能、开放共享的实习实训基地。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主导建设全国性职教集团,分领域建设服务产业高端的技术技能人才标准和培养高地。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覆盖主要专业领域的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依托国有企业、大型民企建立50个左右示范性流动站。发挥职教集团推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纽带作用,打造25个左右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推动建设15个左右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三、组织保障
  15.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地各校积极承接任务项目、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支持经费、加大政策供给,将“行动计划”与“十四五”事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改革发展任务落地。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要求选好配强职业学校领导班子。职业院校要选优配强院(系)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全面实施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到2023年,组织200名中职学校校长(书记)、50名高职院校书记(校长)参加集中培训,各级各类培训覆盖全部职业学校管理干部。
  16.加大保障力度。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从2021年起,地方政府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确保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每学年不低于1.2万元,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逐步达到普通高中的2倍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各地可通过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方式对民办职业学校予以扶持。将职业院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纳入新时代工匠、特级技师政策体系范畴,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对省级以上技能比赛获奖者可按规定认定为省技术能手、省青年岗位能手并给予奖励,并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17.营造良好氛围。推动修订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发挥以赛促教促学的引领作用。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进校园和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等认定、宣传和展示活动。加强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宣传品牌。鼓励职业学校建好用好新型宣传平台,讲好身边的职教故事。常态化开展职业学校校园开放、企业开放日、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面向社会的便民服务、职教成果展示等宣传展示及服务活动,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附件:浙江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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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