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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职技鉴函[2014]1号 关于推荐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函

作者:教务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4-03-04   预览次数:7309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浙职技鉴函[2014]1号
 
关于推荐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函

各市及义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各行各业专家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与发展,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2007年以来,我省陆续建立了部分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工作中,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参与了标准制订、题库开发、教材编写;为考评人员培训工作研讨考评技术与方法;为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支持等工作,在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省人才评价工作需求的增加,新职业开发日益迫切,技能竞赛规模与数量逐年增长,我们需进一步充实和调整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2014年计划再建立若干职业的鉴定专家委员会,并着力完善原有专家委员会成员结构,调整专家人选,现就各地做好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范围
  本次推荐的专家分为两个范围,一是新组建的专家委员的成员;二是现有专家委员会充实和调整的成员。
 

  (一)拟新组建专家委员会的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人员、模具设计师、多媒体作品制作员、企业文化师、调酒师、企业培训师、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会展策划师、车工。
  (二)需充实和调整专家的职业有: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维修电工、汽车修理工、汽车驾驶员、中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景观设计师、服装制作工、化学检验工、室内装饰设计员、茶艺师、评茶员、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养老护理员、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
  二、推荐程序
  (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经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后,汇总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省属单位推荐的专家委员,材料直接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省鉴定中心根据推荐人选条件和职业情况择优聘请符合条件的专家。
  三、推荐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职业(专业)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长期从事本职业(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的影响;
 

  (三)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考评技术,热心并且积极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敢于抵制不正之风;能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处事公道。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专家委员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望各市鉴定中心认真负责做好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这项工作进行引导。
  (二)对推荐的人选按照要求进行初审,不仅要审核其技术学术水平,重点需了解其职业道德及作风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各地及省属各单位请于2014年3月28日前将推荐名单报省鉴定中心。
  联 系 人:葛陆媛    孔海敏           
  联系电话:0571-85213803、85213806 (含传真)    
  电子邮箱:
khm@zjosta.org.cn
   附件1: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推荐表
 附件2: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