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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技工院校实施性教学计划执行检查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5-03-17 预览次数:6111
浙职技教〔2015〕3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技工院校2014年度实施性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浙人社厅函〔2014〕123号),3-4月,由省教研所组织安排,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带队,对本地市技工院校进行抽查。
一、抽查时间
第一批:3月24-27日;第二批:4月20-23日。
二、抽查范围
根据第一阶段实施性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初评专家意见,现确定列入第一批抽查范围的地市为杭州、宁波;列入第二批抽查范围的地市为湖州、嘉兴、台州。
三、抽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采取学校领导汇报和专家提问方式,全面了解学校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具体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二)专题坐谈。与教务处、实训处、专业系部等部门座谈,重点了解教学计划制定过程、修订重点、教学质量监测与保证体系构建等教学管理状况以及课程改革举措。
(三)随堂听课。深入课堂随机听课,了解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课堂教学改革现状。原则上听课类型为一体化课程,若抽查对象学校尚未开设该类课程,可选择听主干专业类课程。
(四)查阅资料。请学校准备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核复函、教学进程表、校历、课程表、课程大纲、课程授课计划、使用的教材、教案、教学日志、教学设备(核实实训设备数量)以及各种管理制度等相关教学资料。
(五)专家反馈。专家认真填写表格,如实反映检查结果,全面、客观、公正地对学校的有关工作作出评价,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在深入了解和全面核查的基础上,专家组形成综合性意见,并及时与学校领导进行交流沟通。
联系人:徐澜 联系电话:0571-87651285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