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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作者:教务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20-09-23 预览次数:2931
一、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建筑装饰
二、专业代码
专业代码:040200
三、入学要求
招生对象:普通初中毕业生
四、修业年限
学制:三年制
学习形式:采取“2.5+0.5”模式,两年半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半年顶岗实习。
五、职业面向
六、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建筑装饰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必须的文化基础与专业理论知识,具备建筑装饰综合操作技能,能在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设计企业、建筑装饰工程管理企业等单位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兼具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适应建筑装饰设计、施工等一线岗位要求,满足建筑装饰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规格
1. 知识目标
1)具备装饰艺术基础、建筑工程基础、行业法规等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制图、识图和装饰设计知识;
3)掌握绿色施工方法、建筑节能技术、装饰材料的应用等与绿色建筑相关的知识;
4)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量与计价的知识;
5)掌握建筑装饰装修构造与工程施工技术及施工安全管理的知识;
2、能力目标
1)具有较高的美学修养和艺术造型能力;
2)掌握装饰装修工程方案设计、方案效果图设计、施工图绘制能力;
3)具有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用、采购和管理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预决算编制能力、工程成本控制分析能力和编制投标经济标的能力;
5)掌握较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的能力;
3.素养目标
1)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民族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传承中国文化发展,丰富祖国民族文化知识;;
2)遵章守纪的良好法制观念;学习相关军事知识,具备一定的国防意识;
3)培养良好的装饰设计审美修养,广泛并且高尚的艺术情趣;
4)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具有良好的安全、守法、管理、节约、环保和质量至上的意识。培养严谨细致的职业品质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七、课程设置及要求
(一)公共基础课程
(二)专业技能课程
1、专业核心课
2、专业课
3、选修课
八、教学进度总体安排
注:五年或六年一贯制教学的专业应按照分段教学的原则安排教学进度。此表可续。
九、实施保障
(一)师资队伍
本专业师生比不低于1:20,主要专任专业教师不少于7人。所有专任专业教师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建筑施工管理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到65%以上,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应达到70%以上,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本专业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30%。
1.专业带头人
专业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副高及以上),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以上,具有行业、企业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经历,在本行业及专业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能够主持专业建设规划、教学方案设计、专业建设工作,能够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主持或参与过市级以上教学或应用技术科研项目研究课题或担任过校级及校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必须是“双师型”教师,即必须同时具备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和土建施工类高级工职业资格。
2.专任专业教师
专任专业教师必须具备扎实的造价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知识,掌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熟练掌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具备理实一体化和信息化教学的基本能力以及继续学习能力,具有一定的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的能力,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同时,本专业专任教师应具备有一定的造价行业或施工企业工作和管理经验,每两年在造价、施工等企业一线挂职锻炼时间不得少于60天。
3.兼职教师
本专业兼职教师应是学校正式聘任的,已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来自造价行业、施工企业等一线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具有丰富的实践经历和工作经验。学校应有完善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兼职教师在授课前必须经过学校组织的教学方法培训,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责任心。
(二)教学设施
根据本专业的专业技能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配备校内实训实习室和校外实训基地。
1.校内实训基地
2.校外实训基地
校外有稳定、能满足专业实践教学要求并宜对学生实施轮岗实训的校外实习基地,并配置专业人员指导学生实训,和主要用人单位建立有长期稳定的工学结合关系。学校根据自身特点与多家建筑装饰公司长期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通过实训项目完成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和上岗前培训。让学生熟悉企业的工作环境,主动适应企业技能人才需求。
3.教室信息网络教学条件
教室信息网络教学条件包括网络教学软件条件和网络教学硬件条件。软件条件指各种工程相关软件,网络教学硬件条件指校园网络建设、覆盖面和网络教学设备等应满足教学需要。
(三)教学资源
确定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按照能力本位要求设计、组织教学活动,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或推荐教材,并制定开发校本课程计划。积极利用和开发课程资源,使用信息化教学手段,采用系统仿真教学,重视学生的职业体验,积极创设项目课程实施情境,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形成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教学实施必须密切联系行业发展,积极探索建立企业信息员,保证教学内容与行业发展相适应。同时在课程标准的编写过程中要结合绿色建筑国家战略,全面渗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施工导则》等绿色建筑相关内容。
(四)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要求及建议:
1、任务驱动教学法
以学生为中心,把握好“任务”难度和精度,才能发挥出最佳的教学效果。整个教学过程实质上是由若干个任务串连而成的,所有的教学活动都围绕任务展开。因而,“任务”的设计非常重要,它一定要研究学生阶段性的心理和认知规律,使设计出的任务符合学生心理,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也符合企业实际工作情况。
2、体验式教学法
使学生亲身介入实践活动或一定的情境,通过认知、体验和感悟,在实践或亲历过程中获得新的知识、技能、态度的方法。常见的体验式教学方法有“情景模拟”、“参观调查”、“角色扮演”、“实践亲历”等等。
3、实践探究教学法
在探究教学中,教师是引导者,基本任务是启发诱导,学生是探究者,其主要任务是通过自己的探究,发现新事物。因此,必须正处理教师的“引”和学生的“探”的关系,做到既不放任自流,让学生漫无边际去探究,也不能过多牵引。
(五)学习评价
学习评价要求及建议:
1.转变评价观念。评价的目的由鉴定选拔转变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转变单一评价模式。采用多元评价方式,使结果性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理论学习评价与实践技能评价相结合;学校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等。
3.考核多样化评价方式。除书面考试外,还可采用观察、口试、现场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整体性、过程性和情境性评价。有条件的课程,可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如参加考工、考级、资格认证等。
4.加强评价结果的反馈。通过及时反馈,更好地改善学生的学习,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在反馈中要充分尊重学生,以鼓励、肯定、表扬为主。
5.以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本专业学生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和技能证书
(六)质量管理
本方案是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6〕16号)、教育部《中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2008〕5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和《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和中职中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筑设计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编写的《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制定的人才培养模式。
十、毕业资格与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达到以下标准方可毕业:
(一)年限和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三年规定年限和修满177学分,方准予毕业。其中核心课程学分必须通过,技能等级证书课程不低于4学分。
(二)完成规定的教学活动
完成必选课、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技能等级证书等课程。
(三)应达到的能力、知识和素质
具有建筑装饰技术专业必须的文化基础与专业理论知识,具备建筑装饰设计和建筑装饰施工管理操作技能。满足建筑装饰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四)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之一)
手工木工中级工证书
十一、附录
《建筑装饰设计》授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