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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2-02-20 预览次数:6041
请有意向申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的老师于3月9日前将课题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干雪老师,具体要求见附件。
甬教科规组2011[3]号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在甬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局机关处室:
为了具体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宁波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宁波市“十二五” 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促进宁波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招标与竞标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服务发展、均衡发展、创新发展、率先发展,以教育转型提升为主线,以推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发挥教育科研的理论先导、实践探索和决策咨询的作用,使我市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为具体落实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服务,为基层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事业服务,把“科研兴教”真正落到实处。
二、申报方式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的申报,采取指定招标课题与自选竞标课题相结合的办法。
指定招标课题的申报:
1.申请人按照《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选择其中一项课题,认真填写《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重点课题申请表》(见附件2)。
2.每项课题的研究时间在二年以内。
3.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查。
4.专家组答辩评审,每项选题确定一名申请人。
5.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招标结果。
6.课题负责人与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研究责任书》(见附件3)。
自选竞标课题除按照上列程序办理之外,还必须具备:
1.选题填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申报指南》的空白,针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或结合本人研究专长自行提出课题。
2. 选题视角独到,价值显著,对宁波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普遍指导意义。
不符合上列条件者不予受理。
三、经费管理
课题立项后将拨付资助经费1万元,所在单位给予1:1资金配套。其余款项列为研究成果奖励经费,其中,获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优秀成果一等奖(含宁波市人民政府基础教育、职成教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奖励5千元;获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含浙江省人民政府基础教育、职成教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万元;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优秀成果奖项,奖励2万元。所在单位1:1配套奖励。
四、申报要求
1.为了保证课题质量,各县(市)区、本科院校最多选报2—3项,市局处室、直属学校(单位)、高职院校最多选报1项。提倡与鼓励多个申报者竞标同一个选题。
2.即日起开始受理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的申请,报送申报表一式三份,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
3.不受理自由职业者、三名以下合作者、非宁波辖区内学校(单位)和不能提供配套经费的课题申请。
4.资格审查合格者在3月中下旬接受专家组答辩。
5.招标结果于2012年4月10日以前公布。资助经费在开题会议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出一万元,其余款项结题验收按成果质量作为奖励经费。
6.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工作人员与专家组成员必须遵守评审纪律。
联系人: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沈莹,地点: 宁波市和义路129号609室,电话传真: 87287693,邮箱:sy0300@126.com
附件: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申报指南》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申请表》
3.《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研究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