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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教科规办[2013]16号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2014年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4-01-08   预览次数:6258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局,各在甬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各县(市)、区教科所(室):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2月30日开始征集宁波市教育科学2014年规划课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选题范围

申报课题选题范围包括决策研究类、基教幼教类、职教成教类、高等教育类、民办教育类、电化教育类、心理健康类等,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提倡1—2年短周期的课题研究。选题要求结合本校(单位)实际并针对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每所学校(单位)在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课题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2.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以上的;

3.承担(省)市教育科学2012、2013年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4.已在市级以上机构(含社会学术团体)立项的课题。

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可在宁波教育科研网下载《课题申报评审表》,网址:jks.nbedu.net.cn——网上办公

2.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须用电脑打印),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

3.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各县(市)区教科所(室)负责组织初审,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按申报指标统一报送我办。

4.市直属学校于3月1日前报送市直属学校教科规划办张立新老师,由市直属学校教科规划办负责初审。

五、申报指标分配:

1.各高校申报指标分配(略)

2.市直属学校(单位)各1项。

3.各县(市)区申报课题指标分配: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各8项,其中有关职成教选题不少于1项;奉化、宁海、象山各16项,其中有关职成教选题不少于2项;鄞州、慈溪、余姚各24项,其中有关职成教选题不少于3项;大榭开发区2项;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各1项。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各县(市)、区教科所(室)应在广泛征题基础上,经过认真筛选,按申报指标统一汇总,并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发至邮箱sy0300@126.com

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可与我办联系,地址:宁波市和义路129号607室,邮编:315000,联系人:沈莹,联系电话:87287693。

附件: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

          2.宁波市教育科学2014年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请在jks.nbedu.net.cn——网上办公下载)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