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科处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2-06-27   预览次数:5939

浙职技鉴[2012]19号
                                      

各市及义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管理)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年初我鉴定中心下发了《关于2012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需求情况统计的通知》(浙职技鉴[2012]3号)。根据已有考评人员结构状况,结合各地反馈需求,现将2012年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取得考评员资格满三年(2008年发证)的考评人员复核培训工作安排作如下通知:                             
    一、培训与复核培训职业(工种)
    (一)考评员培训职业(工种):
    模具设计师、智能楼宇管理师、制冷设备维修工、制冷工、黄酒酿造工、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收银员、育婴师、营业员、音响调音员、保育员、保安员、足浴师、足部按摩师、保健按摩师、评茶员、茶艺师、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调酒师、计算机网络管理员、速录师、制图员、焊工、车工、精细木工、装饰美工、管工、管道工、分析工。
    (二)高级考评员培训职业(工种):
    维修电工、汽车修理工、汽车驾驶员。
    (三)考评员复核职业(工种)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一)考评员
    具有本职业(工种)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要求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以下。
    (二)高级考评员
    具有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考评员资格并具有二年以上考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要求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以下。
    三、申报程序   
    (一) 参加考评人员资格培训的人员,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申报表》(附件1)并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后,报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查。各市鉴定中心对各县(市、区)上报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填写《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表与汇总表一并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省属单位将申报表与汇总表直接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表与汇总表上报截止时间 6月 28 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参加考评员资格复核培训人员,需由本人填写《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复核换证申报表》(附件3)、撰写工作总结,并附考评人员资格证书(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现有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同底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二张,报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各市鉴定中心对各县(市、区)上报复核人员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复核换证名册》(附件4),同时上报书面和Excel电子文档于6月 28 日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复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复核者,取消原有考评人员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部门及报名者分别填写《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申报表》、《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汇总表》,用Excel表格进行编辑,并于6月28日前,以书面文稿(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至省鉴定中心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办理。相关表式可登录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zjosta.org.cn)查询下载。
    2、考评人员培训班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45号5楼
    邮    编:310007
    联 系 人:葛陆媛、孔海敏       
    联系电话:0571-85213803、85213806       
    电子邮箱:khm@zjosta.org.cn

附:
1、《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申报表》
2、《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汇总表》
3、《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复核换证申报表》
4、《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复核换证名册》
                          
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