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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视角下德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践及启示

作者:科研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21-05-11   预览次数:2300

随着国际形势、社会经济、发展定位的多重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探索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路径,建立多主体共同发展、合作互助、有序竞争的全新职业教育系统,以适应社会发展进程。作为世界工业强国,德国拥有先进的职业教育体系,为了适应国内工业生产需求和职业教育发展态势变化,德国成立了一批跨企业培训技术转移中心,通过资源整合构建共生模式下的多元合作主体资源利益共享机制,并根据社会发展形势变化不断升级改良,从而保障主体利益份额。为构建新时代职业教育模式,整合培养特定技能人才的职业教育领域资源,促进建成教育强国,本文综合运用文本分析等方法对德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模式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其共生关系、利益模式、制度方法等都具有明显优势,对我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模式优化改良具有诸多启示:厘清产权边界,明确合作主体法律地位;构建合作项目联盟,巩固共生关系;加强专业服务,创建共生环境优良生态;确立多元集群战略,营造共生主体良性竞争。

教育部在2019年发布的《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但依然存在人才培养方案概念模糊、制定程序不够规范、内容更新滞缓、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实际问题。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教育事业的发展应适应国家的发展需要。构建新时代职业教育模式,并整合培养特定技能人才的职业教育领域资源,既是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形势变化的现实需要,又能够有效加强不同教育单元之间的高质量竞争与合作,加速过渡优化高职院校、高等学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瓶颈期(谢莉花,等,2016)。

本文以德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范本为研究对象,结合建设教育强国的发展要求,围绕德国职业教育在资源整合过程中的整合模式、实践经验和内在逻辑展开分析,以此对照研究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传统资源整合模式的突破与变革路径,重构职业教育资源合作模式,探索中国职业教育的解决方式(李延平,等,2019)。

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传统模式发展脉络

在汉语中,“整合”是指将一些分散不集中的东西通过某种方式衔接起来,从而使本来无意义的事物变得有意义,让一些单一无意义或意义不大的事物获得超值效果。美国学者罗伊·W.罗伯茨曾说:“职业教育的历史就是人类努力学习如何劳动的历史。”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演变,人类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巧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整合与完善。工业革命后期,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在西方各国普遍出现并得以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建立。在此过程中,德国、法国、美国等国家的工业经济均从中获益良多,并成为以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工业经济增长的典型。研究发现,职业教育在这一阶段发展过程中通过整合教育资源改变了成本效益,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由此萌芽。到了20世纪,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发展脉络被学者划分为初始阶段、发展阶段和现行阶段三大历史阶段。至此,针对该领域的学术研究逐渐成形。

(一)初始阶段为20世纪前的传统线性模式

13世纪到18世纪的德国传统职业教育模式是根据当时社会发展需要而形成的师傅带徒弟的培训形式。19世纪后期,德国开始由传统的手工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迈进,社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传统师傅带徒弟的培训方式已不能满足工业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与此同时,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面临着人才培养模式的调整和变革。进入20世纪,德国政府开始将职业教育与当时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制定相应的职业教育培训目标和教学任务,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模式在这一时期初步形成。这一阶段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本质是职业院校内部的人员和技术变化,通过在封闭且具备教育优势的职业院校中完成对资源的优化和合理利用,以创造出更具优势的核心竞争力。这一资源整合模式需要注意的是职业院校的内在需求。该模式要求主体在发展过程中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尤其表现在师资力量的整合以及不同合作主体的信息沟通机制方面。假设外部环境因为某种因素发展改变,资源的整合利用和配置方式应随之改变,同时合作形式也必须做适应性调整。然而,线性模式的弊端正在于此。当工业社会生产需求发生变化时,资源配置方式发生相应转变,传统职业院校内部的教育资源整合方式不再适用,资源整合配置方式的变化必然会在合作主体的内部产生矛盾,从而使不同主体无法发挥自身优势,进而导致在后续资源整合过程中失去最直接有效的竞争力。正是由于政府结合工业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从宏观层面上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规避了该合作模式的弊端,才使得职业院校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方式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为后期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模式的发展提供了变革动力。

(二)发展阶段为二战结束后期的创新模式 

二战后期,传统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模式受到冲击,不再符合当时社会发展需要,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开始从传统的提供学习方法转换为为社会输送发展所需的人才力量。为适应这一发展变化,初始阶段线性模式中存在的单一性弊端被加以优化,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之间的协同模式同时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在这一发展阶段,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关键在于外部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进程。协调明确工业社会发展需要、院校技术人才培养和政府主导发展三者之间的共同利益价值关系,才是创造社会价值的核心关键。企业负责提供生产资料和场地,职业院校负责结合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人才培养体系架构,政府则负责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及行业规则,提供资金扶持,并承担监督管理职能。进入20世纪,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创新模式首先协调了职业院校与政府、企业之间的资源配置转换方式,其次改变了传统的固有模式,提高了合作主体的参与度,并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但是,这一时期的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创新模式的发展并没有彻底解决合作模式的趋利态势,因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模式的局限性导致无法保证各主体之间能够形成协调发展的良性竞争产业链。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技术更新迭代,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类资源能否进行统一配置成为重大的现实问题。资源配置利用效率无法全面有效,这种长期不平衡性必然引发合作主体之间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从而抑制职业教育事业的后续发展活力。在政府主导的以企业发展、生产技术进步为目标的合作关系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冲突是所有问题产生的根本(陈德泉,2016),若无法合理平衡,极易导致在经济发展带动知识技术水平提升的社会发展阶段造成学校、政府和企业的结构、管理、发展资源的全方位浪费。

(三)现行阶段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后的共生模式

国家发展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为发挥职业教育在提升国家竞争力方面的能动作用,各个国家都在不断摸索中前行。为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高水平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实用性人才已经成为各类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余亚微,等,2016)。为了发挥职业教育在提升国家竞争力方面的能动作用,必须摒弃原有发展模式的糟粕,不断探索创新,构建更具适应能力的新型发展模式,重构多元合作主体资源的利益共享机制。所谓“共生”,本意是指两种不同生物之间所形成的紧密互利关系,动物、植物、菌类以及三者中任意两者之间均存在“共生”。在共生关系中,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有利于生存的帮助,同时也从中获益。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中的共生关系是指在职业教育环境不断变化的形势下,通过职业资源的需求整合,不断扩大包括社会环境和更多参与主体在内的合作网络,探索适应于复杂性和动态发展环境中的全新发展模式,打造更具发展动力的社会环境和特色品牌。不同合作主体之间可以相互调配、合作和转换,始终与其他合作主体之间进行资源更迭,始终保持良性循环发展(李桃,等,2018)。

共生视角下的德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结构模式

共生视角下德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成功归功于其独特的工业化道路。在这种发展模式中,面对动态变化中的教育形势,在政府的指导下合理调配人员,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成立了数以千计的企业培训和技术培训专业机构,解决了原有因经济利益冲突而导致各主体无法深度合作的问题,提高了职业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政府开始有意识地指导跨区域行业的合作发展,使电气、化工、铁路、钢铁等产业迅速跃居世界前列。德国工业经济的飞速发展离不开专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据世界权威组织统计,德国大学毕业生占同龄人的比例仅为20%,将近八成年轻人接受的是职业教育,并在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态势,世界经济快速增长,科学技术不断创新。为保证国家经济高速增长,德国不断探索企业与职业教育之间新的发展模式,调整政府、职业教育、企业和其他科研单位在互利共生基础上的合作方式,实现了跨企业和技术中心在多元化主体经济发展的社会需求下共同发展的模式。深入研究德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发展过程中企业和技术的运作方式,可以为我国职业技术发展提供借鉴。

(一)跨企业培训中心模式促进资源有效整合

在德国统一初期,由于政治结构发生改变,社会发展对技术创新的需求愈加强烈,加快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快速调整,催生了世界第三次科技革命。随之,德国科技发展速度相应加快,企业生产能力无法适应新时期的科学技术生产发展变化,工人技术生产手段发展速度和培训机构人才培养模式滞后,直接导致了企业培训中心的人才培训质量无法保证,很多企业不再愿意提供培训岗位。为了解决科技革命飞速发展与生产技术手段落后的矛盾,德国联邦政府提出职业教育的培训可以不在原有的企业培训中心进行。该政策为后期跨企业培训中心的培训模式提供了借鉴。在此后的二十余年中,德国联邦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职业教育和企业培训的基本法案,解决了因企业培训能力薄弱和技术人才欠缺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并明确规定承担教育培训职责的企业必须符合当局规定的资质要求,跨企业培训机构必须是由联邦政府、州政府、社会组织、中小型企业共同建立的非营利机构,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监督,合作主体需要承担各自的相应职责,整合多方面职业教育资源。

在德国职业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的是企业培训主体,学生在进入职业培训学校前都要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学习时间根据不同职业特点需要进行划分,其中在企业学习的时间占总时间的七至八成,主要以实践为主,剩余的二至三成时间主要以理论学习为主。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可额外获得津贴,只有在学习期满并通过考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顺利进入企业成为技术工人(迟俊,2017)。

以企业主体为新职业教育联盟的发展模式,不同于常规重视理论基础、具备科学教育体系的大学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践性。从组织结构来看,德国职业教育办学机构往往以联邦政府、州政府和专业行业协会为依托,形成政府主导下的跨职业教育同盟,通过国家宏观调控保证资金注入力度和有效的行业监督,规定行业组织只有达到各项规定标准才能得到国家财政资金扶持。同时,出台了《德国高科技战略(2012—2017)》作为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估标准,并以此作为德国联邦教育发展模式中的企业评估标准,从内激发企业作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中间环节的积极性,进而促进企业的中心化发展(王斌,2019)。

德国企业培训中心经过不断发展和探索,已经成为跨企业、行业、区域的新教育职业培训联盟,这与政府的引导密不可分。这种由政府主导建立的“企业模式”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通过建立严格的标准要求对具有联系合作关系的主体进行内部制度内容的管理和监督,能有效保障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划分,防止合作主体之间的无序竞争,提高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配置比例。

从某种意义上讲,德国职业教育在实践职业教学的过程中往往将培训企业置于合作的中心地位,要求新生积累实践经验,以便为日后的理论学习打下基础;在教育的前期阶段,学校会安排与学生在与今后职业紧密相关的部门或企业进行学习;企业和学校讲究实践性和应用性相结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王亚盛,2018)。相比之下,我国传统教育理念往往遵循先学习理论知识再进行实践学习的理论指导实践路径。该传统教学模式认为,学生只要学习了理论知识就能够有效地掌握实践方法,殊不知这种方式是将实践与理论区分对待,这也是我国为什么会出现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局面的原因之一。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的学生在综合素质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存在着一定差距,虽然这是普遍的客观事实,但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职业教育院校的人才培养体系将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技术转移中心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需要

20世纪后期,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发展,德国联邦政府认为,在不影响主体发展创新的情况下应该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技术创新与改革,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思路,调整了战略发展方向。为了提高技术发展的创新能力和成功率,联邦政府陆续为企业建设提供技术中心,这些技术中心多以职业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为主导,旨在研究科学技术在不同行业中如何实现对企业技术的支持和创新,突破发展极限,从而为企业及行业建设服务(李超,2016)。

德国的工业发达程度与国家的教育体系有直接关系。在德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体系中,构建了以人为基础、以资金为保障、以技术为支持的循环模式,促进了资源共享和风险共担。这种方式被欧洲许多国家借鉴,其优点在于基层管理者的自主权和主动性能得以释放,政府不再参与其中,注重实践能力和合作效益的能动作用,依托利益价值将教育和科研二者紧密结合形成稳定的发展模式,这种“自上而下”的合作模式,极大提高了不同合作主体之间的自主性,加速了科学技术和生产力之间的转换和创新。

在德国职业教育过程中,往往更重视提升个人能力,学生作为职业教育体系中的教育目标对象,其参与程度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技术未来的发展走向,因此课程评估方式多以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主,将学生前期在企业实习的阶段当成一种实训。在新的发展模式下,德国职业教育借助企业和技术等一系列发展举措进行改革和创新,有意识地将相关组织整合为共同发展、共同生存的利益共同体。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多数企业均在现有条件下建立各自的培训中心,或多或少地主动参与到职业教育中,这与我国的职业教育模式有着很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在我国学校是教育主体,企业以自身的发展为主要任务,对是否参与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中没有硬性要求;其次,在中国传统教育中倡导的是“传道,授业,解惑”,忽略了学习过程中的实践作用,使得技术人才未能经过严格培训,缺乏实践经验,而基层工人往往不具备核心技术知识。此外,我国职业院校师资力量相对而言也普遍缺乏实践经验,而经常工作在生产一线的技术工人却有着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二者尚未合理、有效结合并应用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过程中。

德国的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方式方法都是通过严格的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和保障的,并由不同的合作主体严格执行,这对我国是一个很好的启示。所以,我国政府应有效借鉴德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引导生产企业参与到技术人才培训过程中(安冬平,等,2018)。同时,政府应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学校与生产企业的深度合作模式,从根本上保障技术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多元合作主体的共赢局面。

基于教育强国战略的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体系构建 

德国的职业教育有三大特色,一是前期职业实践,即在技术人才参加工作前期,由企业适当传授一些基本技能和工作经验;二是后期职业学习,主要是参与者在简单了解自身所属行业的知识技能后,由培训中心对其进行系统完善的培训;三是工作期选择,根据行业需要,结合个体诉求选择工作方向,学习专业教育课程。总地来说,德国职业教育的实质就是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受教育者为核心完成职业基础分析,将工业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用人需求贯穿于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始终,增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社会实用性,节约职业教育资源投入。归纳起来,德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模式主要具有以下优势,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一)厘清产权边界,明确合作主体法律地位

据德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成功经验可知,德国职业教育管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十分完善。根据德国《基本法》规定,各州拥有包括教育在内的文化自主权,各级别的学校形式由各州负责,校外企业的职业教育则由联邦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各州立法机构主要通过预算控制的方式参与职业教育学校的发展建设,根据联邦政府发行的实施条例和措施制定补充规定,依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命令、指示和教育发展规划对职业学校教育质量监督管理,与政府建立协调统筹职业教育资源的管理机构(谢莉花,等,2019)。

从法律角度出发,要求各个合作主体之间明确教育本职,规范职业学院办学性质,且各主体要从内部系统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重点明确利益分配方式,实施监督管理。首先,通过兼并、融合以及职业教育资源的重组,让各类机构公平竞争、资源互补、自由合作,以创造职业教育领域的整体和谐环境。其次,让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中,并发挥主导作用,需要国家通过各种方式予以有力保障。德国政府先后出台了各类比较完善、具体的法律法规,如《职业教育法》《高职教育促进法》等,明确了职业教育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从法律文本上明确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建立明确的产权制度,创造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并制定了标准对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业务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以完善组织结构建设。

综上所述,要保障我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职业教育和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应尽快制定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以明晰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过程中的相关利益及问题。

(二)构建合作项目联盟,巩固共生关系

从构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多元合作主体利益共同体的维度来看,良性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体系符合共生单元具有的多样性基本特征。一是合作者不固定,合作形式多样,通常由职业院校、政府、生产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构成共生单元的多元化主体参与模式,参与组成单位由传统单一的政府引导转变为政府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单位、研究机构等主动参与,合作形式变得多样化;二是跨区域性发展,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模式改变了从教育界到公共服务行业的跨界性发展,主导主体发生改变;三是以可持续性的共生发展为主导,通过利益共享的发展目标,中介机构加入管理与运行流程以获取利益,同时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来维护形成可持续性的发展态势。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使不同主体合作在实现共同发展目标的同时能切实保障不同主体各自的利益诉求。

从长远来看,夯实共生关系基础不仅有利于稳定发展,而且有利于各合作单位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各合作单位的稳定合作关系以互惠互利和谐共生为基础,推动着各合作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发展,推动着国家工业技术实力的进步。德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共享的发展模式,化被动为主动,有效激发了不同合作主体在相应环节上的参与积极性。

我国在借鉴德国职业教育发展经验时应注重培养技术实用性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创造发展条件,制定发展政策,让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成为联合各主体单位的纽带,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互补类型。以政府或大型教育单位为主导,通过资源共享达到优势互补的目的,整个合作项目由政府或大型教育机构出台相关政策以促进规划和决策,如德国政府通过整合项目拥有直接投资、购买、协调和管理职能。在新时代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发展目标下,我国政府应在信息技术、科技领域、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生物工程、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面重点发力。二是具有前瞻性的典型效应。该类型主要是由特殊领域带头人或专家研究小组牵头、以资源开发为核心的模式。目前,我国正处于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发展阶段,急需一批专业信息化品牌类型以鼓励不同行业之间加强跨学科知识、资本、技术、科研的合作力度,让更多职业资源同外国职业资源进行整合,有效利用,合理开发(段丽华,2019)。

(三)加强专业服务,创建共生环境优良生态

德国政府对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质量和效率十分重视,并积极为职业院校和企业培训创设合作条件,促进双方合作顺利开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大环境下,中国与德国的职业资源必须时刻关注国内国外大环境的发展趋势,统筹协调行政单位、职业学院、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等主体,对职业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当前,我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模式存在教学质量不高、实践程度不足、人才培养模式落后等弊端,根本原因是国内工业社会生产环境的不协调、不统一,缺乏专业管理机构,需要增强学习思维,改变固有认知。为此,应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从职业教育学科划分、资格认证、师资力量、技术创新等方面不断优化。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正是因为立足于实际需要,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机制,对参与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企业适当减免税收或指定其他优惠政策等,以适应整体环境发展的大方向需要。然而,在学习德国职业教育的过程中我国应结合实际国情,因地制宜对比德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体系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德国职业教育的特点是企业作为培训主体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起着主导和核心作用,在提供教育实践教学场地和设备设施的同时,还额外提供一笔经费。可以说,企业是德国职业教育的重中之重,正是由于企业的高度参与和融合介入,才使学校和企业达到双赢,而这恰好是我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体系的短板。只有加强职业院校同生产企业的有效合作和高度融合,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到职业教学的实践过程中,才能使我国的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模式走出瓶颈(鄂甜,2019)。

(四)确立多元集群战略,营造共生主体良性竞争

职业教育系统内部的资源模式及体系制度均存在着区别于传统资源共享的共生模式,目的是协同合作构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共同体,通过合作规划促进职业教育系统内资源模式深度融合、统一发展,最终形成良性有序的循环模式。现阶段,通过欧盟、世贸组织等组织,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形成了各类企业培训和技术信息服务战略规划长期合作机制,实现了跨区域高效合作的良性竞争模式。简而言之,该模式是以教育对象为依托,强化技术创新的新型创新模式,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调整创新。因此,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过程中保障各类资源的良性流转、形成职业教育发展的品牌特色是当前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多元主体的需要,而统筹协调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共生视角下建立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集群,通过知识体系的探讨、合作方式、资源整合,以服务社会发展需要为目标建立有序竞争的良性循环模式(侯文峰,2018)。

作者简介:

符全胜,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商学院(200241)。

朝鲁,教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010051)。

马丽,讲师,本文通讯作者,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