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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首批校级专业工作室年度考核及第二批工作室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21-10-20 预览次数:971
为进一步推进校级专业工作室建设的规范化运行,提高建设实效,经研究决定,启动在建校级专业工作室第一期考核及新一轮工作室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建工作室的考核工作
1. 考核对象:所有在建校级专业工作室。
2. 考核方式:工作室负责人请根据填写要求完成自评报告(填写要求及报告模板见附件1),并于 2021年11月1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稿交于学院NAS中大家各自的工作室文件夹中,教科处将依据自评报告对工作室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工作室负责人。
3. 后期建设:考核合格以上的工作室可继续申请第二期建设经费,不通过者将不再予以经费支持。
(二)新建工作室的申报工作
1. 申报对象:我院教职工均可提出申请,已承担在建校级工作室的负责人除外。
2. 申报流程:填写《宁波第二技师学院校级专业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并于 2021年11月1 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稿交教科处柳玖玲老师处。教科处将组织评审,审核通过者将予以立项挂牌和建设经费。
教科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