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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市第十届学校艺术教育教学专项课题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科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22-10-24 预览次数:309
各位老师:
进一步调动我市广大艺术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艺术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发现和推出艺术教育教学精品。根据《宁波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开展第十届艺术教育教学专项课题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 需近二年(2020年10月—2022年9月)在改革创新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方法中的成功经验。
2. 艺术教育教学课程建设与实施、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优化、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被实践证明具有良好效果,并能推广应用。
3. 艺术教育教学的成功经验,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对提高全体学生的艺术水平和鉴赏能力起到良好效果,对提高学生全面素质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4. 艺术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成果具有创造性和科学性,正式出版专著产生一定影响,或有一定价值的论文发表。
5. 成果应以研究报告(著作、论文)作为主要表述方式,同时可以著作、光盘、获奖证书、媒体报导、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等其他方式作辅助表述。成果论文表述应主题鲜明、论据充分、内容充实、格式规范、结构严谨、文字图表清晰。已参评市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等综合性奖项并获奖的成果不得再参评。
二、成果申报材料
1.《专项课题成果奖申报表》一式1份。
2. 课题成果报告及有关附件各一式1份,成果主报告(以“学校名+课题名称”命名,字数控制在20000字以内)。
3. 《宁波市第十届学校艺术教育教学专项课题成果奖报送汇总表》一式1份。
4. 成果作者可以学校课题组署名,也可以个人署名,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
5. 直属学校(单位)每校限报1项。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022年11月21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稿交教科处柳玖玲老师,逾期不再受理,谢谢配合。
教科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