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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宁波市(2021—2022年) 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教科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22-11-17 预览次数:311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在教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向基层教师倾斜。本次评选仅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期间内个人的教科研基本情况。
二、申报程序及受理截止时间
1. 个人按《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评选条件》要求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一份(申报表后须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与申报表合订成册)。各直属学校(单位)可预报1个。
2. 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于2022年11月28日下班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交教科处柳玖玲老师处,教科处将依据《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上报市教科所。
逾期不再受理,谢谢配合!
教科处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3: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1: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评选条件(个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