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法治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之际,我院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教育报告会。高一、高二1400余名学生通过现场或网络直播的形式参加活动。 本次报告会邀请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荣鲁宁检察官为同学们讲解民法典。活动前,张武剑副院长代表学院向荣鲁宁检察官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荣鲁宁检察官以“学习《民法典》,远离校园暴力”为主题,从《民法典》的意义及作用、民法典的体系及内容、民法典与生活等方面对其进行解读。他以《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为切入点,用诙谐幽默的语言卸下了法条晦涩难懂的表象,结合自己的日常办案经验,将趣味十足的视频、生动鲜活的案例与民法典相关条款相结合,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后果以及预防措施,在同学们心中播下了法治安全的种子。荣检察官的讲解专业细致、案例丰富、实用性强,深受同学们的欢迎。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学习了民法典的相关知识,有助于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学院将会继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民法典,引导广大师生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