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新教师首次定级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交材料:首次定级人员名册(含电子稿)、《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稿)、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人新教师岗位培训证复印件、教育教学心得体会和本年度的教案各1份、一寸照片一张。
二、新教师范围:2015年8月份入职的未定级的本科学历教师。
三、材料上报时间:2016年6月15日之前(首次定级费100元)。
四、教师资格证及新教师培训合格证未取得的毕业生,不参加本次定级考试,材料及名单也不需上报(上报交给院办华颖老师处)。
附件: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 院办
201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