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教科规办[2016]15号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所(室),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现将《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2.体卫艺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3.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员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和地市教科规划办申报。
2.体卫艺专项课题,限从事体卫艺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此课题不接受高校教师申报。
3.重点课题一般是指对已经结题的规划课题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数量分配
1.规划课题预报数分配如下: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各4项,奉化、宁海、象山各7项,鄞州、慈溪、余姚各10项,高新区2项,大榭开
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各1项,直属学校(单位)各1项。
2.体卫艺专项课题预报数分配如下: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各1项,奉化、宁海、象山各2项,鄞州、余姚、慈溪各3项,大榭开发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各1项,直属学校(单位)各1项。
3.重点课题预报数分配如下:鄞州、余姚、慈溪各2项,其余各县(市)、区,直属学校(单位)各1项。
(四)申报工作流程及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8日前,各县(市)、区教科所(室)统一汇总报送市教科规划办,直属学校(单位)报送市直属学校教科规划办。
1.《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
2.《课题分类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稿发邮件至sy0300@126.com.
3.《规划课题活页评审表》一式一份。
经市教科规划办审核通过后再通知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网上申报,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本次课题申报共有三类,希各县(市)、区教科所(室)和直属学校(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数量把好关,上报前要做好课题论证工作,保证申报课题的质量。
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市教科规划办联系,联系人:沈莹,联系电话:87287693。
附件: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