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七届“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者资格要求:学校一线班主任(含副班主任、德育导师)。
2.课题申报者填写《宁波市中小学(幼)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一式两份(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突出一线德育特点,侧重实践探索。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
3. 为追求科研真实扎实有成效,各学校各县(市)区对申报者资格严格把关。各区县对选题认真评选,于12月30日向市教科所送交电子汇总表,和一式两份《课题申请•评审书》。市直属学校可于12月30日直接向市教科所申报。
备注:欢迎各位老师积极参加,并于12月26日前,将评审表上交到学生处。
附件:宁波市中小学(幼)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申请•评审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