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热爱并献身教育事业,营造争做“四有”好老师的浓厚氛围,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学院将评选2019年度十佳教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2017、2018年度获评十佳教师的除外)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工作中遵守纪律、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服务意识强 主动服务意识强,能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兢兢业业、担当有为,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服务精神,为学院的建设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3.工作业绩好 专任教师:①在教学、德育、科研(含项目申报实施)等业务领域有成效,获得相关市级荣誉以上(2019年1月1日至12 月31 日)②在大赛指导、教育教学比赛或评比中有成绩,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一、二等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2019年1月1日至12 月31 日)③扎根育人一线,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学生及家长满意度高④扎根教学一线,默默无闻教书育人,学生评教高。(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即可) 非专任教师: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热心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工作主动、及时,任务按时完成,办事效率高,师生满意率高。 三、报名须知 1.填写《工作业绩统计表》(见附件) 2.上交各类佐证材料(复印件) 3.报名截止2020年1月2日下午16:00 4.报名表、业绩表、佐证材料由各处、各系(行政人员由各部门汇总,文化课由教务处汇总)汇总后交给院办徐晨质。 5.本次评选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工作业绩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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