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根据宁波市总工会关于《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等四项医疗互助保障办法的通知,2010年学校将为每位会员办理参保《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每人50元)和2007年5月后进校女职工参保《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每人15元)【2007年5月前在校女职工已投保】。同时《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企业编制的会员2009年已投保,事业编制的会员根据新规定在投保《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后总工会奉送,今年不再办理。请全体会员关注各互助保障办法。
附:
1、《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下载
2、《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办法》下载
3、《宁波市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下载
4、《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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