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在甬高校党委,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
省委、市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省级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文件要求,现就我市教育系统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委表彰名额分配的原则,我市教育系统拟向省委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根据市委表彰名额分配的原则,我市教育系统拟向市委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二、推荐条件
(一)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和“富民强省、社会和谐”根本目的,扎实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业绩突出;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勤政廉政、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队伍结构合理,党性意识较强,服务本领过硬,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人员、阵地、资金等各项保障制度健全;工作业绩好,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完成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任务的成绩显著,党的建设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较高;活动开展好,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2、优秀共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各种科学文化知识,灵活运用学习方式,做到真学真懂、学以致用,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带头创造佳绩,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带头弘扬正气,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正气;带头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受到党员和群众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强的党性;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创造性地推进本地本单位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认真组织、带头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三、推荐办法和材料上报要求
(一)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办法和材料上报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填写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随附电子文档,另请附150字简介和3000字事迹材料)于4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组织宣传处,联系人:韦朋余,电子邮箱:nbjyjwpy@126.com。
(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办法和材料上报要求:
1、各报送单位要召开党员大会,认真讨论,积极推荐,并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要充分征求纪检(监察)、审计、计生、信访、维稳等有关部门意见。
2、在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各类基层党建示范点单位要有一定比例;优秀党务工作者要从直接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以及其它基层党组织的负责同志中产生;在职的市委管理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3、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一式三份于4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组织宣传处,联系人:韦朋余,电子邮箱:nbjyjwpy@126.com。
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纪念建党9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在推选过程中,要深入做好这次党内先进评选工作的宣传发动,广泛发扬党内民主;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要把评选活动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通过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弘扬正气,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附:1、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2、宁波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3、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宁波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附件:点击下载
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委
201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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