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院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教学教研工作,表彰教科研工作成绩优秀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浙江省技工院校“教研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及人数
(一)参评者应为技工院校在职教师。
(二)参评者在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取得的有效教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类、课题报告类、著作教材类、专业技能比赛类、教研活动交流类)数量不少于3项。
(三)本次评选“教研之星”共20名。
二、评选程序
(一)各技工院校做好宣传发动,并成立工作小组或确定专门部门负责初评推荐工作。
(二)参评者将评选材料向所在学校申报,由学校负责审核原件并按教研成果计分办法(见附件1)对参评者各项教研成果进行初评打分,将有关材料统一推荐报送到我所,名额不限。初评分一般不低于30分。
报送材料为:每位参评者填写浙江省技工院校“教研之星”评选报名表(见附件2)1份;参评者教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学校上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1份。
(三)评选材料截收时间:2012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我所对每位参评者的评选材料进行复核评定,按复评总分值高低确定入围名单,并在省厅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评选结果由我所发文公布。
三、奖励办法
获得第三届浙江省技工院校“教研之星”的教师由我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建议所在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我院欲申报的教师请于10月8日之前将附件中所需材料报给科研处毛雷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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