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心指办[2012]9号
各县(市)、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根据2012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评比活动的通知,为了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做好相关成果的总结提升工作,特转发省心指办[2012]6号文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果名额分配:三类成果中,慈溪市、余姚市各3-4项,其余县(市)区各2项,市直属学校各1项。
2.具体申报要求,参见省心指办[2012]6号文件之规定。
3.成果上报时间:11月26日前。
市心指办对收到的所有成果进行初评,择优足额上报省心指办。
联系人:史耀芳87243459。
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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