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宁波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甬教人【2014】197号)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参照2013年技工教育系列专业申报推荐条件标准,我院2014年教师职评工作正式启动,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职称评审工作。
二、今年可聘任数。继续实行评聘分离的政策,按照“市直属学校继续沿用去年空岗三分之一的政策”择优推荐参评,根据我院高级空岗数,今年市教育局确定我院最多可聘五个高级,可聘五个中级。
三、申报条件。分别按照技校、中教系列申报要求,请参看附件。强调:
1、技校系列学历认证要求。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2、社会培训要求。积极引导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列入教师教学工作量,参与社会培训的研究及成果列入科研工作量考核。
3、继续教育要求。必备条件 。2011年7月1日起,每5年为一周期,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为与原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相衔接,2016年前申报和晋升者,其继续教育学时,2011年之前,每年需完成不少于48学时;2012年起,每年平均需完成不少于72学时。(继续两种算法)
4、关于中教系列材料截止日期。参加职称评审所需要的有效学历、论文、课题等相关评审材料(原则上为加分材料)均截止到当年6月底;今年继续教育学分仍可采取计算到8月底的办法。
5、去年按正常年资申报未通过的,今年不能送审参评。
四、申报办法:
1、个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稿、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时间截止:7月4日,联系人:华颖,联系电话:663532
2、考核排队。。根据报名情况,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择优推荐参加上级评审。
3、公示一周。公示内容为《推荐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简表》。
4、按规定时间分别上报市人社局、教育局。
附件:1、教育局职称评审
2、 2014年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初、高中)申报条件
3、职高专业课申报条件(2014年)
4、中技系列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