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奖项设置
征文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优秀组织奖5名。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征文将由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全国有奖征文活动,并在明年省“巾帼建功”活动20周年大会上表彰。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巾帼建功”活动成员单位、妇联和有关行业要将此次征文活动作为总结和宣传“巾帼建功”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展示先进妇女个人和群体时代风采的重要手段,积极组织创建单位参与征文活动。
2、统筹安排,广泛动员。各地可邀请本地党政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撰写文稿,鼓励并动员专家学者、获奖先进个人和集体积极参加征文活动。征文可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单位、集体和岗组名义参加,投稿数量不限。
3、征文体裁不限,可以是论文、侧记、散文等形式。如已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需注明。为增强文章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可配发相关图片,图文并茂。
4、突出主题,文风朴实。政论性文章应从理论层面深入系统地总结“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以来的宝贵经验,真实反映活动取得的突出成就。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数据准确;记叙、回顾性文章可结合个人所见、所闻、所感或者亲身经历,记录活动中有影响的大事件和大变化,以写实的手法反映身边人、身边事,歌颂时代新女性、展望美好未来。
5、每篇征文限2000字以内,论文3000字以内,主题标明“巾帼建功征文”。请各地于12月10日前将参赛征文以电子版形式发至省妇联发展部(邮箱sflkyx@163.com)孔银仙收,电话0571-87050367。
浙江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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