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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医疗统筹工作的通知

作者:院办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4-12-01   预览次数:6015

    为了做好2015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统筹医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范围对象为我校事业编制员工的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尚未就业的子女(年龄已超过18周岁但仍在读高中、中专、职高、技校的学生可凭所在学校证明经父母所在部门或学院核实后延长1年,超过19周岁无论是否在读均不可办理)。2015年市级子女统筹医疗缴费总额为1200元每子女每年(学校和个人各负担50%)。
办理事项:
    1、所有要更改定点医疗机构的老师人员请于12月5日(星期五)前到院办华颖处登记并随带原医疗统筹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逾期不再办理,定点医疗机构为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和一家街道(乡镇)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年一定,年度内不作更改;今年不再参保的,也请于12月5日上前告知。   
    2、新增人员,请带子女户口本、子女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如有原医疗统筹证请带来。
    3、不更改者无需申报,继续延续现有的医疗机构。
 
附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