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教学 > 师资建设
浙职技教〔2015〕13号《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学业务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5-05-11 预览次数:7001
各技工院校:
为做好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学业务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坚持围绕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这一中心,服务就业创业和我省产业转型发展,以教育教学实践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为导向,结合行业企业标准及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要求,深入开展技工院校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材教法、教学模式、办学模式等方面的研究。
二、申报要求
各技工院校组织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教学教研工作实际,自拟课题题目申报。原则上每校推荐上报的重点项目课题不超过2个,一般项目课题不超过3个,各中心教研组也可组织申报。课题组组长负责填写《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业务调研课题申报表》。今年课题申报将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信息系统”申报。各院校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115.236.191.147),按照《课题项目申报操作指南》进入“课题立项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盖章后于2015年5月31日前寄至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逾期不予受理。
三、立项评审
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根据课题申报者的课题计划、课题价值、课题研究力量等情况进行综合审定,确定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立项课题,2015年6月30日前发文公布并书面通知申报者。
四、结题评审
本年度的立项课题结题评审材料要求于2016年6月底前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信息系统”申报。各院校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115.236.191.147),按照《课题结题申报操作指南》进入“课题结题评审”模块进行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寄至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将及时组织专家对已完成的立项课题进行结题评审论证,通过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其中重点课题仍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并评选一批优秀课题。
五、其他
(一)课题立项后,各课题组应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照课题计划方案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和实践性探索,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精神,勤奋严谨,注重过程,按期高质完成研究任务,并认真总结提炼具有指导性、实用性、前瞻性的研究成果,积极用于实践。本年度立项的课题结题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需要延期者应提前向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提出延期申请,无故逾期不予结题。
(二)各技工院校应高度重视教学业务课题申报与研究工作,把它作为提高教师教学工作水平、促进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院校主要负责人要起带头作用,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
(三)有关材料(《申报通知》、《申报表》、《结题材料样表》、《课题项目申报操作指南》、《课题结题申报操作指南》)可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专题专栏”- “职业技能教学研究”-“下载专区”中下载。
联 系 人: 周萍 王丽慧
联系电话:0571-87651286 0571-85025331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615室
邮编:310013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