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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第二届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7-09-04 预览次数:6198
各位老师:
为鼓励一线教师扎根现场开展课程与教学研究,推进教育科研向纵深发展,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2017年9月启动宁波市第二届“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者资格要求:普高、职高、特殊教育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一线教师。
2.课题申报者填写《宁波市中小学(幼)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需突出一线课程与教学特点,侧重实践探索。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3.课题选题可参考四个研究方向:A.课程,B.教法,C.学法,D.评价。
4.鼓励成果创新,多样式表达,教育理念鲜明,侧重实际操作,理论反思渗透于实践过程。
5. 名额分配:江北、镇海、北仑、奉化、宁海、象山申报各限15项以内,海曙、鄞州、慈溪、余姚申报各限20项以内,高新区申报限5项以内,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申报各限2项以内,直属学校每所申报限2项以内。超出规定数额的,以上交的汇总表排序为准。
6. 市教科所将于2017年10月1日前进行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立项评审,并于网上公布结果,同时发布纸质文件。
7、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017年9月18日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的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稿上交科研处俞骋老师处。
附件:申请.评审书
科研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