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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院十佳青年教师的通知
作者:院办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8-01-08 预览次数:6093
各位青年教师:
为塑高尚师德模范,做敬业爱生教师,学院将评选院十佳青年教师。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1.评选对象: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2.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2)业务能力突出。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自觉养成现代教育理念,关注专业领域的前沿发展。治学严谨,坚守学术道德,潜心钻研,在教育教学实践、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有强烈的教育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干事创业,在青年教师群体中具有示范作用。
(3)教书育人成效突出。有崇高职业理想,以教书育人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和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受到学生的信赖,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4)工作业绩突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在教育教学比赛或评比中,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一、二等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截至2018 年1 月8 日)。
(5)志愿服务意识突出。服务师生、甘于奉献,除完成本职工作外积极承担学院及本单位各项公共事务,志愿服务广大师生,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服务精神,为学院的建设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3.报名须知:
(1)各类佐证材料须复印整理成一份
(2)报名截止1月15日,联系人:华颖
附件:工作业绩统计表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
2018.1.9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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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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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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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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