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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第二技师学院2020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工会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20-06-08 预览次数:7599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宁波市总工会、宁波文化广电旅游局(甬总工〔2020〕24号)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宁波第二技师学院2020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为准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使广大教职工在工作之余调节身心,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丰富阅历,更好地为宁波教育事业和我院的发展服务。
二、疗休养对象
本校2020年6月30日前在编在岗人员【工会会员】。
三、组织方式
学院行政和工会协商确定每批参加疗休养人员控制在70人以内,网上报名会自动限定人数,教职工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疗休养批次,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由工会负责协调。本次疗休养工作由工会统一组织落实。
四、疗休养时间
初定于2020年7月下旬和8月上旬两个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疗休养地点:
地点1:象山
2:余姚
六、疗休养费用
人均疗休养标准为不高于2000元。疗休养经费在学院福利费中列支,超过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负。为防范教职工疗休养意外风险,为每位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此项费用在疗休养总费用中列支。
七、其他规定:
(1)根据线路疗休养时间安排4天,疗休养地安排在宁波大市内。
(2)疗休养活动仅限于工会会员本人参加。
(3)坚持安全第一,疗休养以休养为主,严格按计划、行程进行,不随意改变或增加行程或地点。
(4)无论何种原因,如不能参加疗休养活动,视为自动放弃。
(5)具体疗休养活动由工会与相关教职工代表通过公开议标确定符合疗休养资质的旅行社承办。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工会。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