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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第二技师学院(宁波市兴港职业进修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招生简章

作者:社会服务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22-05-12   预览次数: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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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车工、手工木工等级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一、四级(中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工作年限达到申报要求,且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理论免考)

三、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达到申报要求,且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理论免考)

四、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人社部发〔2018〕74号、浙人社发〔2019〕31号)



制图员等级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一、四级(中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电子商务师等级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一、三级(高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二级(技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智能楼宇管理员等级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一、四级(中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模具工等级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一、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工作年限达到申报要求,且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理论免考)

二、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达到申报要求,且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理论免考)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等级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一、四级(中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电工等级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一、五级(初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四级(中级)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工作年限达到申报要求,且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理论免考)

四、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达到申报要求,且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理论免考)

五、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人社部发〔2018〕74号、浙人社发〔2019〕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