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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关于推行“四条禁令”承诺制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作者:校办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1-04-02   预览次数:6140

各位教职工:
    现根据教育局转发宁波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四条禁令”承诺制等三项制度的通知》(甬纪发〔2011〕15号)的文件精神,请各位教职工(包括聘用人员)严格按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请全体教职员工(包括聘用人员)将《执行“四条禁令”承诺书》签名后于4月8日前由行政组长汇总后,交校办。

附件:“四条禁令”承诺书 


宁波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二O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