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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市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活动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2-06-27   预览次数:5942

甬教人〔2012〕23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
    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活动是教师继续教育的一种有效培训模式,是深受广大中青年骨干教师欢迎的教师培养方式,已成为宁波市教育内涵提升的重要方面和内容。根据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现代教育思想,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科研方法,现代教育技术,名师教育教学经验等。
    二、教学形式及方法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第八届起,集中新学员进行2至3天培训,市教育局人事处和教研室、职成教教研室、特级教师协会共同策划培训课程。
在职学习和跟师见习相结合。学员要主动跟导师联系,三年时间要保证有一定时间跟师学习;导师也要主动关注学员的学习,每学期向学员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
    集中学习和分散结对学习相结合。学员以与结对导师分散学习为主,但为了整合学科师资优势,取长补短,每个学科每学期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学科集体带徒活动。
    学员学习和区域教研相结合。各级学科教研员要和带徒学科组长(见附件5)积极沟通,继续发挥在带徒活动中所起的组织策划作用。带徒学科组长要和本学科教研员主动商量,争取通过带徒活动带动区域性学科教研活动,让更多的年轻教师受益。
    三、带徒时间
    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活动时间每届三年。本届从今年9月起至2015年9月结束。
    四、招收条件
   (一)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教坛新秀、优质课等教学业务评比中获县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农村学校教师不受此条件限制,农村学校范围指享受农村中小学教师任教津贴的乡镇);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小学教师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五、带徒导师名单和招徒名额分配
    已调离本市中小学教育系统的特级教师不再参加带徒工作。带徒导师的名单及招徒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六、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收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本人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填写《宁波市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所教的学科名称严格按照招收计划表中的“所教学科”名称填写),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报名表(分学科整理)和汇总后的推荐名册(附件3)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稿送至市教研室办公室,职高教师的报名表和汇总后的推荐名册(附件3)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稿送至市职成教教研室办公室。市教育局直属初、高中学校和职高学校分别将报名表、推荐名册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稿报市教研室办公室和市职成教教研室办公室。同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宁波市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第三届“学术基地”申报表》(附件4)一并上报市教研室办公室。报送日期截至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市教研室联系人:龚晓燕;联系电话:87680838;13008923212;E-mail:40438080@qq.com。市职成教教研室联系人:陈建军,联系电话:87261349;13008991024;E_mail:cjj@nbedu.net.cn。
导师由报名教师自己选择,每人可选二名导师(见附件1),通过考试后由学科考核组统筹安排结对导师。本文有关附件可从宁波教科网下载,网址:http://www.nbedu.gov.cn/
    七、录取办法和考试安排
    报名者经笔试后按比例划定分数线,上线教师参加面试,根据成绩按计划择优录取。
    笔试内容: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课堂教学设计和研究能力、相关教育教学理论。纸质考试,分值100分。
    面试内容:教育理念及教学规律的理解,学科知识及课堂教学能力的把握。题目答辩,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9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进行笔试;9月15日下午2:30前公布面试入围名单,2:30开始面试。
    考试地点: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宁波市天童北路1500号),联系人:李庆才老师;联系电话:88211259。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参加考试教师的组织工作,按时、准确、完整上报考生名单。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教研室和职成教教研室具体负责,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发文公布。
    八、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工作由市教研室和职成教教研室组织,市特级教师协会协助。结业考核分统一要求和学科要求。统一要求各位导师和学员按时上交带徒工作记录册;每位学员撰写教育考察报告(或者论文、教学设计、课例评析)。学科要求则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建议课堂教学和书面考试相结合。结业考核在本届最后一个学期举行。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关于宁波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教高〔2003〕118号)规定,市教育局核发相应学分和“特级教师带徒结业证书”。没有参加考核及考核未通过的学员不颁发结业证书。特级教师协会“学术基地”学校的学员的结业要求相同,由协会发结业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倾斜政策
    (1)为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本次特级教师(名教师)带徒活动选拔学员要充分考虑农村尤其是海岛、山区等边远地区的教师,每位导师至少要选带一名农村学校的学员。
    (2)获得大市优质课一等奖前二名和市教坛新秀一等奖前二名的教师通过笔试后,可以优先录取。
    (3)有专著出版或者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教学类文章五篇以上,笔试成绩加10分。
    (二)管理与指导
    跨区域带徒工作由市教育局领导,市教研室和职成教教研室负责日常管理,市特级教师协会协助业务指导。
    (三)“学术基地”学校建设
    为了利用特级教师(名师)带徒资源扶持薄弱学校,本届带徒将确定10所左右学校为市特级教师协会第三届“学术基地”学校,其中宁海、奉化、象山各上报2所,鄞州、慈溪、余姚、镇海、北仑、海曙、江东、江北、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和直属学校各上报1所。“学术基地”学校由学校申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并经特级教师协会理事会审核批准。“学术基地”活动由市教育局领导,特级教师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
特级教师(名教师)带徒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选送工作,确保这一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1.宁波市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导师名单及招收计划表
2.宁波市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学员报名表
3.宁波市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学员推荐名册
4.宁波市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第三届“学术基地”申报表
5.宁波市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学科组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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