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维护 > 通知公告


关于党员、团员无偿献血的倡议书

作者:党办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2-10-15   预览次数:6053

全体党员、团员:
    生命呼唤血液,爱心需要奉献。我院将与海曙区献血办联合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时间:10月26日,地点:学院北门、体育馆前)。为此,我们向学校的全体党员、团员发起倡议: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光荣,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积极参加到光荣的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捐一份热血,献一份爱心!
    无偿献血是国际红十字会和世界卫生组织从二十世纪30年代建议和提倡的, 我国于1998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科学献血,可以减少心脑血管的疾病。每次献血所抽取的200—400ml血液,仅占人体血液总量的5%—10%,血液自身具有很旺盛的代偿能力,间隔半年以上的献血,不但绝对无损健康,相反还可以以增进血细胞的新陈代谢,从而有益身心健康。人体血液中铁含量超过10%易得癌症,所以献血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癌症的发生率。所以,无偿献血既可以救死扶伤,又有益于自身健康,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无偿献血既是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精神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互救互助的方式。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是我院师生奉献爱心,回馈社会的善举,是我院为社会和谐作出的一份努力。
在此,倡议所有富有爱心的教职员工和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伸出你的手臂,献上你的爱心,通过行动,给他人带去生命的希望!

附:
一、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年满18周岁的团员、普通教职工、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活动要求:
1、本次献血需要所有血型的血,欢迎广大教职工、同学积极参加本次活动。
2、各班要积极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引导广大同学正确认识无偿献血,努力争取得到同学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活动富有成效。
3、无偿献血强调自愿,各班在宣传发动过程中一定要强调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同学参加,符合条件报名参加同学也须征得家长的意见,学校将在下周下发《告家长书》。
4、各班名单汇总后在10月17日前上交给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张恒(电话:13484272187);教职工报名于10月17日前在党办马海清处报名。
三、献血要求:
1、年龄:年满18周岁;2、体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 3、心脉正常,无严重慢性病和重要器官切除史;4、两次献血至少要间隔6个月;5、半年内没有做手术,且三年内没有输血;6、如已有献血证,献血当天请自带。
                                            党总支、工会、团委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