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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向龚金川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作者:院办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2-11-12 预览次数:6026
甬教党〔2012〕5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党委,各在甬高校党委,各直属学校(单位)党支部(总支、党委):
2012年10月30日清晨,奉化市岳林街道城东小学“独臂校长”龚金川同志在县江畔晨练时,发现一位老人不慎掉入县江中,他不加思考,径直跳入冰冷刺骨的江水中,用尽全力单手救起这位七旬老人,救人后,他悄然离开,用无私大爱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他的感人事迹经社会主流新闻媒体报道后,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王辉忠,宁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余红艺作出批示,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向龚金川同志学习。市教育党工委作出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向龚金川同志学习活动。
龚金川,男,1954年6月生,宁波奉化市人,1973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奉化市岳林街道城东小学校长,中共党员。历任校办厂长、教导主任、校长等职,先后获得浙江省普及义务教育先进个人、奉化市优秀党员、奉化市“育人奖”、“十一五”宁波市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奉城最美教师”提名奖等荣誉。他14岁时因意外事故失去右手,凭着坚韧毅力和顽强意志完成学业,走上教师岗位,被当地人尊称为“独臂校长”。
龚金川同志是我市近年来教育战线继葛明霞、刘佳芬等先进典型后,涌现出的又一位英雄模范人物。他的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充分展示了人民教师忠诚教育的大爱情怀,完美塑造了党员教师勇于担当的光辉形象,是广大群众心目中的真正英雄,是我们身边的最美教师。
向龚金川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能站得出来,冲得上去,以过人的胆识和过硬素质应对艰难险阻。向龚金川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身残志坚的进取精神。把体现在龚金川身上的不甘人后、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精神落实到事业中,树一流目标,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向龚金川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无私奉献的大爱情怀。把龚金川同志的大爱精神传递给更多的人,始终以一颗纯洁高尚的心,为社会创和谐,为宁波添光彩。向龚金川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把龚金川同志40年坚守农村教育岗位的职业操守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矢志不渝、执著追求,兢兢业业、躬身实践,在本职岗位上实现人生价值。
市教育党工委要求,要在全市教育系统迅速掀起向龚金川同志学习活动的热潮,树立道德尊崇、敬业奉献和自觉担当的时代新风。要强化活动组织领导,把开展向龚金川同志学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制定学习活动方案,层层抓好推进落实。要培树大美宁波形象,把龚金川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生动教材,与弘扬宁波精神、雷锋精神和学习“四美姑娘”、学习刘佳芬、葛明霞活动结合起来,内化成个人的自觉体现、道德品质,外铸为社会行为、行动准则。要推动建功立业实践,把开展向龚金川同志学习活动与开展“三思三创”活动结合起来,同做好本职工作和完成当前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到教育发展改革实践中。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深入挖掘龚金川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本地本单位开展向龚金川同志学习活动的举措和成效,努力形成关爱楷模、崇尚楷模、争做楷模的浓厚氛围。广大教育工作者要自觉培育高尚师德,弘扬社会正气,在各自岗位争创一流。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形成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