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教学 > 师资建设
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2013年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3-01-29 预览次数:6079
甬教科规办[2013]2号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月28日开始征集宁波市教育科学2013年规划课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选题范围
申报课题选题范围包括决策研究类、基教幼教类、职教成教类、高等教育类、民办教育类、电化教育类、心理健康类等,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提倡1—2年短周期的课题研究。选题要求结合本校(单位)实际并针对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每所学校(单位)在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课题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2.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以上的;
3.承担(省)市教育科学2011、2012年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4.已在市级以上机构(含社会学术团体)立项的课题。
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可在宁波教育科研网下载《课题申报评审表》,网址:jks.nbedu.net.cn——网上办公。
2.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须用电脑打印),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
3.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各县(市)区教科所(室)负责组织初审,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按申报指标统一报送我办。
4.市直属学校于3月10日前报送市直属学校教科规划办张立新老师,由市直属学校教科规划办负责初审。市直属学校(单位)各1项。
如需申报课题的老师请与科研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