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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班招生简章
作者:兴港进修学校,社会服务处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20-05-13 预览次数:3331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技能人才自我提升技能的需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经宁波第二技师学院研究决定,由院培训部门——宁波市兴港职业进修学校主持,面向企业举办电工职业技能培训班。
一、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报考条件:
电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报考条件
1.技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资格,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
(4)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2.高级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5)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3.中级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在校应届毕业生)。
钳工报考条件
1.技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5)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资格,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
2.高级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取得相关专业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6)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3.中级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含)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培训费用:
(1)电工
技师:3000元(含学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鉴定费)
高级工:2000元(含学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鉴定费)
中级工:1500元(含学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鉴定费)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能享受人社局培训补贴(全额)。一次性通过的学员学校将返还培训费的10%作为奖励。如首次考试未通过,可参加一次免费补考。
(2)钳工
技师:3000元(含学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鉴定费)
高级工:2000元(含学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鉴定费)
中级工:1500元(含学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鉴定费)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能享受人社局培训补贴(全额)。一次性通过的学员学校将返还培训费的10%作为奖励。如首次考试未通过,可参加一次免费补考。
三、个人补贴对象
1.在法定劳动年龄(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 其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女性年龄放宽至55周岁)内,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在宁波常住并持有居住证、或在宁波按规定缴纳社保的非甬籍城乡劳动者;
3.院校学生(在甬就读以及宁波生源在外地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以上的毕业学年学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四、培训地点: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1000号)
五、报名上交资料(以下资料纸质和电子档各1份,所有电子图片必须为JPG格式)
1.盖公章的宁波市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2.原职业资格证书(需有本人照片和成绩的那几面)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证书
5.二寸照(纸质贴在鉴定申请表上)
六、报名方式:
自愿报名。因名额有限,本培训班采取“先报先录”与“择优录用”相结合的原则,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请按要求填写宁波市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报名资料电子档上传至学校邮箱,邮箱地址:nbxgjx@163.com,以XXX报名资料为文件名。纸质资料递交至宁波第二技师学院社会服务处(宁波市兴港职业进修学校),学校地址:宁波第二技师学院(海曙区新典路1000号)社会服务处-张老师收,邮编:315012。
七、报名咨询:
联系老师:张老师 罗老师 朱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87470480 87453327 传真:87457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