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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第二技师学院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及奖励制度
作者:院办 来源:二技教育网 时间:2018-06-10 预览次数:16717
为促进学院信息宣传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加强我院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各部门的信息宣传意识与水平,提高各位信息员写稿、投稿的积极性,促进我院信息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反映各项工作开展动态,宣传学院及各处、系、室所取得的新成绩,彰显我院校园文化、精神面貌,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工作机构
第一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院的信息工作。
第二条 各部门确定一名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工作,选定一名信息员具体从事信息工作,并将本项工作纳入岗位职责和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采集范围
第三条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需求,及时向上级部门、学院领导和广大师生员工发布学院在党建、管理、内涵建设、教学、德育、科研、社会服务、合作交流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情况都属报送范围。
第四条 学院办公室可以预约、委托、调用等方式,向各部门收集信息,各部门要按要求积极主动地提供有关信息。
报送流程
第五条 网站改版前报送要求:
(一)报送新闻稿件或微信稿件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
(二)新闻稿件需注明供稿部门、作者姓名、审核领导姓名。通过QQ或微信报送到办公室高源处。由院办统一发布到网站及各主管部门投稿。
(三)微信稿件在公众号编辑完成后,不再预览给部门负责人审核修改,格式、样式没有错误将直接群发。二技教育信息工作微信群:
(四)各类通知,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各部门自行挂放通知栏。内部通知建议各部门通过智慧校园发布(如需挂外网,用户名密码见附件3)。
(五)各文化教研室由原来的统一报送教务处,改为由各教研室主任自行审稿、直接报送院办。
(六)各处、系、室对本部门报送的新闻稿件材料、照片要作为资料存档保管,以年为单位交档案室归档。
(七)日常信息应注意时效性,在当天或最晚第二天报送;学院办公室约稿信息,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报送。
(八)格式规范,力求文字简洁,语言清晰,表述完整。
第六条: 网站改版后报送要求:
(一)新闻稿件首先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
(二)经部门审核后,信息员登录校园网站,自行编辑并提交,网上提交的新闻稿件需注明供稿部门、作者姓名、审核领导姓名。同时将新闻活动精选照片的原片发送给院办高源处备案。
(三)院办审核通过后发布在校园网站上,若审核未通过,请相关人员修改后重新提交。
(四)微信稿件报送前务必请本部门负责人认真审稿。微信稿件需注明供稿部门、作者姓名、审核领导姓名。院办采纳并完成微信编辑后,不再预览给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无格式、样式错误直接群发。
(五)各处、系、室对本部门报送的新闻稿件材料、照片要作为资料存档保管,以年为单位交档案室归档。
(六)日常信息应注意时效性,在当天或最晚第二天报送;学院办公室约稿信息,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报送。
(七)格式规范,力求文字简洁,语言清晰,表述完整。
考评奖励制度
第七条 学校对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实行量化计分。对信息员报送信息采取按月奖励制度。
记分办法如下:奖励办法如下:
(一)凡被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的信息稿件,每条记2分,并奖励信息员20元(同一内容的新闻稿件不重复计算)。
(二)经院办转报,被市级信息主管部门(教科网、微信)、各类报刊等宣传媒体录用,每条记5分,相应信息员增加奖励20元。
(三)经院办转报,被省级或国家级主管部门、报刊、网站等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记10分,信息员增加奖励20元。
(四)校内新闻稿件报送实行通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报送新闻稿件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
(五)学院定期组织信息员开展外出培训活动。
第八条 根据各部门全年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得分情况,进行年终评比,对评出的校级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信息员进行表彰。
(一)先进集体奖励办法:在达标部门中,评选50%的先进集体,给予荣誉表彰。未达标部门不予以表彰。
(二)优秀信息员:在考核分数达标的信息员中,评选前50%的信息员给予“年度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荣誉表彰,并配套发放荣誉类奖金。未达标信息员不予以奖励。
第九条 本考核奖励办法从该制度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
2018年4月19日